《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香格里拉花园宣传彩页 当记者问及“该两栋楼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证?”时,该售楼人员明确表示有商品预售证,但是记者在该售楼中心大厅并未看到悬挂有16#、19#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证。 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售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打了个擦边球
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就记者提出“该楼盘在本月28日开盘之前,预售证能否办下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认筹活动是否合规?”时,该局房产办孟主任解释道,“该楼盘16#、19#两栋楼的商品房预售证正在办理过程中,目前还差一个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到那天应该差不多能下来了,可能是打了个擦边球吧。”并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是第三期,也可以说是第四期,现在是三期甩尾房,他那边打的‘交3千抵3万’也和咱这边对头来,打的是清尾房那个,现在这个相当于若是三期没有房子了,四期可以提前做个登记,但是不收钱,你可以登记预留房子。这个三千也就算是个诚意金,到时候可以在四期中选房。”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7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宣传的冯主任,其告诉记者“香格里拉的预售证今天就能办下来了,之前说的那个事情我们去核实了,他确实也没收钱,我们监管的范围里面他们宣传的一些手段我们是涉及不到的,但是我们也去查了,也找相关的人员去暗访了,人家确实没收这个钱,我们监察大队联合房产办去查了一下他们的财务,对这个情况进行了核实,如果在那几天,突然进账很多的话是不是也会存在这种情况,我们也不可能进行包庇, 该小区正在认筹的16#、19#楼盘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证?若有不悬挂是否合规?若没有预售证便开展认筹活动是否符合《房屋预售管理办法》?相关部门会做出何种处罚?为此,记者采访了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宣传的冯主任,问及关于该楼盘的落实情况,其称,“还没来得及问,忙完后问一下再和记者联系。”随后挂断电话。 问及能否将客户登记信息提供给记者时,冯主任表示“那属于他们的商业信息跟我们没关系,我们有我们的监管范围,这个不在我们的监管范围之内,这是开发商自己的事情。”当记者再次表示其所说不足以证明该楼盘没有收取3千元现金(意向金)时,冯主任未作正面回答。本网将继续关注。 记者于5月24日来到位于无棣县棣新五路与中心大街交汇处的香格里拉花园售楼中心了解情况。售楼中心入门处的LED屏幕上正在循环播放“火爆认筹中,交3千抵3万再送豪礼”的宣传标语。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小区内16#、19#楼盘正开展“交3千抵3万”的认筹活动,现在交3千现金开盘当天可抵3万房款,相当于总房款优惠2万7千元,并会给客户开具收据,楼盘在5月28日上午九时正式开盘,当天若是没有选到合适的房子,收取的3千元会再退还给客户,目前已经认筹了40户左右。该两栋楼目前已处于封顶的状态,明年5月份左右交房。 我们从登记的40多户里面随机抽取了五个客户,回来给他们也打了电话,人家说确实没收钱,只是做了登记。”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鲁网滨州5月28日讯 近日,家住无棣县的刘女士致电本网记者,称位于无棣县棣新五路与中心大街交汇处的香格里拉花园售楼处无商品房预售证,目前正在开展认筹活动。“无预售证就开展认筹活动并收取费用,会不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谁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样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刘女士告诉记者。就香格里拉花园楼盘的详细情况,记者进行了采访。 交3千抵3万的认筹活动 就此事,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宣传的冯主任告诉记者:“该情况需通知建设局项目监察大队调查落实,如情况属实,会按相关规定对该楼盘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处罚文书发至记者邮箱。” 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