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房地产展销会岁末举行 五项优惠
南方网讯 记者昨天(11月27日)从有关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省建设厅、江门市政府特别支持,市建设局、房管局主办,以"人居、生态、和谐、发展"为主题的2002年广东(江门)房地产暨建筑装饰材料展销会将于2002年12月31日至2003年1月3 日在市房产综合大楼举行。 为推动江门房地产业的发展,江门对此次展销会非常重视,日前,市政府同意在房地产展销会期间给予购房者五项优惠政策(详见下表),并要求有关方面对参展的楼盘进行准入审查,确保在展销会期间提供给消费者购买的都是"放心房"。据了解,如此优惠的政策在全省尚属首次。 本次房地产展销会活动内容丰富,除了楼盘展销及相关行业展示外,还有房地产拍卖、专题研讨会等多项活动。 一、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减半(0.75%)征收契税; 二、免收购房人的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套80元)、档案信息咨询服务费(每宗2元)及出租人的房屋租赁手续费(每宗80元)。 三、非市区户口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买60平方米以下的准予购房者1人,60-100平方米的准予购房者及直系亲属共2人,100平方米以上的准予购房者及直系亲属共3人迁入市区户口;本市区户口购房者,准其市区外直系亲属迁入江门市区居民户口的人数与非市区户口购房者相同。 四、减收土地出让金。现场成交的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的存量房(二手房)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按80%收取。 五、符合政策性贷款条件的并在展销会期间购买住房的,提高30%的政策性贷款额度。(编辑:林洁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