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展会房博士现场解答 房产分割成为最热问题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8-02-26 11:45
单号网01kd 王梦溪1.08g ed2k 王梦溪ed2k ed2k王梦溪 广告发布 爱注网 淮琼参考网

【365全程直击】2012南京春展会隆重开展 1.8万套房源抄底春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上海中建中汇(南京)律师事务所任延律师对于婚前男方出钱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离婚后房产归谁做了解释。

本次春展会的主题就是“走向在面,走向幸福,幸福安家”,希望广大的购房者都能够找到自己满意的房源,在南京幸福安家。

 

任延认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参展房源一览】41楼盘精彩亮相2012春展会 江宁参展楼盘最多
【现场互动直播】

【展会精彩活动】走近2012春展会:新房大转盘 购房乐无限

“还没有离婚就想着离婚了该怎么办,虽然这种心理可以理解,但是还是以和为贵,为什么不能想着怎么好好过日子呢?”值班“房博士”表示与其想着怎么分割财产,不如家和万事兴。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8月13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律师解读法律条款 房博士建议“以和为贵”

“房子的首付是我儿子出的,现在儿子和媳妇在共同还贷款,他们婚后才拿房产证的,万一以后离婚了房子归谁?”一位上了年纪的父亲前来咨询关于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房博士在现场】

婚前男方买房 婚后共同还款 离婚后怎么办?

2012春展会房博士帮办咨询现场 HOUSE365/摄

365地产家居网 陈竹君 4月19日 12:30 “2012春展会”现场报道 为了给广大的购房者提供专业的购房指导,365地产家居网在展会现场将网站的品牌栏目“房博士”设在现场,提供一对一的现场解答。经过半天的购房者提问,在现场值班的“房博士”表示一场“产权保卫战”正在悄然打响。

“一个上午前来咨询的都是房产问题,尤其以婚后房产如何分配居多。”值班“房博士”表示一个上午有十几个人都是此类问题。

“新《婚姻法》严格区分了财产归属,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2南京春展会 365全程直击

【展会滚动快讯】第一时间传递展会动态 给您最精彩的及时快讯
本篇编辑:admi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