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为何总挨批 胆敢挑战民众权利就这下场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9-02-0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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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心静气地、客观地、从纯粹市场的角度说,任志强的话是有他的道理的。彼得·德鲁克在写于50年前、21世纪仍一版再版的《管理的实践》里说:“企业的本质,即决定企业性质的最重要原则,是经济绩效”,“在制定任何决策、采取任何行动时,管理层必须把经济绩效放在首位”。作为一个商人,为富人盖房子,或者房价下降、市场不好时,不盖房子,的确是他的权利。
  7月26日,在一次业内论坛上,不在公开场合发言已有很久的老任说,“开发商不是傻瓜,如果房价会下降,那就不盖了,为什么要盖这么多卖不出去的房子?如果真是小户型达到一定比例,市场不好了,发展商就不会去投资了。”
  目前阻挡普通人实现居住理想的最大障碍,当数房价太高,上涨太快。这个残酷的现实已经让许多普通居民痛苦不堪,实现居住理想犹如穿越古代的蜀道,难哉。


  目标恰如理想,很多人的理想恰如幻想,很难实现。但对于住房,人们愿意排除艰难险阻来实现。
  这段话被媒体缩略为“任志强声称开发商有权不盖房”。更有媒体上升为“任志强威胁不盖房”云云。
  和往常一样,老任先是被网上如潮的骂声淹没,继而是雪片般的檄文飞来。最新的消息是,老任的言论引起了建设部主要领导的严重关注,他为此专门写了封致歉信给建设部领导,表示华远地产将身体力行小户型,并辩称自己的言论是被媒体误解。
  无独有偶。2004年11月有关部门发布的《2020我们住什么样的房子———中国全面小康社会居住目标研究》中,提出了“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的目标。
  老任另一个传播最广、招骂最多的“谬论”,是2005年2月在某论坛说的话:“我坚持一个观点,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买房子,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大的生产量。在供应量很少的情况下,一定是先满足最富的人。我是一个商人”。
  暂且让我拐一个小弯。1996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人居中心在伊斯坦布尔召开了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人居二),会议通过的《人居议程》提出了一个目标性的口号。最初我国将这个口号翻译为:“人人拥有适当的住房”。


  任志强又挨批了。这一次是因为他公开宣扬“开发商的权利”。



  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胆敢挑战这种集体(无)意识的,就是这样的下场。



  然而,任志强的话为何会招来如此猛的骂声,以致屡屡惊动主管部门的领导?




  “人人拥有适当的住房”的目标后来被认为是“误译”,并修正为“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但是,它和小康社会居住目标一样,其实非常准确地表达了国人有关住房的集体意识: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正是在人们的意识深处,“拥有买房的权利”,悄悄被置换为亦被等同于“拥有住房的权利”。
  但是,请等一等。人们拥有买房的权利,是否就等于人们必须拥有住房?
  譬如,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近日也迎来网民的无数板砖。他在某次论坛上说,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正常的住房梯级消费理念应该是30%的人买房住,70%的人租房住”。束副司长的这句话也被人们理解为,大部分人不应该买房。它暗含的意思似乎是,束副司长在挑战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挑战国人的文化心理。
  最根本的是,老任触到了绝大多数普通人内心誓死捍卫的一种脆弱而神圣的东西,那就是:我有买房的权利。这些心理已经形成了一种匹夫很难撼动的“集体意识”或“集体无意识”。它是如此尖锐而强大,其他诸如“开发商的权利”之类,在其面前无异于螳臂挡车,必将灰飞烟灭。

  就在这种心理背景下,任志强和其他的官员、专家们,若是不小心说出“房价仍将上涨”,“我只为富人盖房”,“开发商有不盖房的权利”,“70%的人应该租房”等等,即使其言说不无道理,但因为错误的时空背景,迎接他的必将是疯狂的石头。
  譬如,我们常以为须具备一定经济实力才买得起房,但有一项调查说,相当比例的买房者在25-28岁之间。大学毕业2-5年后就买房,哪来这么多的积蓄?实际上是三个家庭买一套房:双方父母出首付,年轻人自己付月供。这固然是拜独生子女政策之赐,根子却是人人拥有一套住房的意识所致。


  这就是我想表达的意思:任志强们被愤怒的骂声吞没,主要就是因为其言论被理解为,他们挑战了人们拥有的买房的权利。
  任志强挨批挨骂已非一两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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