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6 日,昆明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提出 8 大项共 25 条措施稳定楼市。乐居新媒体根据文件内容整理重点如下: 一、加快商业商务用房去化 1、商办物业去化周期超 36 个月的区域,暂缓商业用地供应; 2、已收储但暂不供应的商业用地建临时绿地; 3、优化商住配建比例,将 " 按项目配比商业商务 " 调整为 " 按片区配比商业商务 "; 4、二环外商业用地可申请调整为产业用地; 5、商业用地可改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6、二环外区域允许商办改保障租赁住房; 7、鼓励政府购买或租赁商办用房共享办公,鼓励大众创业,降低租赁办公楼成本; 8、鼓励商场开展非学科培训,引入多元化康养业态。 二、纾解房企困难,拯救开发商信心 1、土地出让价款在 2021 年 6 月 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缴纳的,可申请缓缴 60 日不计利息; 2、预售证申办:需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登记)并补充完善相关申报要件、全额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后,方可申请; 3、鼓励信誉好、实力强的房企通过土地转让方式,取得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承诺在取得土地转让审批文件之日起 6 个月内实质性开工,未按期开工的,土地转让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4、城改项目允许规划调整,在总开发量及住宅开发量不增加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商业开发量。 三、加大货币化安置,鼓励多种方式回迁 1、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鼓励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2、城改回迁安置户如选有商业商务用房,可适当给予面积奖补。 四、优化营商服务,从土地端明确配套设施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规划许可证与拿地同步; 2、规划方案第三方技术审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开发商可以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需缴纳的代建学校、道路等公共设施的保证金或零星用地整合履约保证金。 4、在土地出让时,应当在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或者履行教育代建应承担的资金;未明确的,属地政府(管委会)在土地出让后,不得另行收取教育配套费。 五、优化住房金融服务,降低二套房首付。 1、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二套房首付款比例。 2、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持续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信贷需求。 六、严格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防范风险 1、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保全、执行的 " 府院联动 " 机制。 2、要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房企提取使用。 3、定期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开展检查,对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规定的房企和银行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七、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1、加强对房企、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 2、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八、 做好房地产市场舆情引导 做好房地产市场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依法查处散布谣言、恶意宣传炒作等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