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满洲里市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部署,出台《促进满洲里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全力做好去库存,2016年预计消化库存量30%,房地产市场呈现向好势头,上半年销售面积同比增加了2.69%。 加大了棚改货币化安置推进力度,扩大安置比例。2015年-2016年,满洲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自治区责任目标2218户,15个项目。截至目前,已经完成8个项目1010户,其中政府购买存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消化库存商品房450套。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以购代建”,由政府搭建安置房平台,在项目征收时设立房屋征收大厅、异地库存商品房房源集中展示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库存商品房中组织房源,供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选择购买和异地安置。 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扩大公共租赁住房覆盖面。制定《满洲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库存房源转成租赁型的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地产等。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对房产开发企业将办理完毕竣工备案手续未售的商品住房租赁给居民居住的,可结合租赁期限长短返还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目前,已从库存商品房中采购390套用于公共租赁住房。 强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减缓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一方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撑作用,扩大公积金额度及覆盖面,合理提高贷款额度和年限,将装修、租金、安置房等内容纳入公积金贷款支取范围,商业银行贷款降低首付比例,并在现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优惠5%。另一方面,银行金融系统对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列入财政非税专户,按比例即征即返,减轻企业负担。 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土地供应。全面落实国家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在税费政策方面,成功开出营改增增值税发票,顺利完成税制改革。契税方面,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1%,90平方米以上1.5%,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下1%,90平方米以上2%。营业税方面,购买两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对已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增加容积率、不改变城市设计、不影响绿地等主要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允许对用地性质、年限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满足合理的市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