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金融成为银行和小微企业的利器,随着第三方机构的介入,更是创新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产业链金融模式旨在通过合理的整合,在几方之间实现高效的互动和协同,从而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济运转效率。但现实并不如想象的那般美好,核心企业往往会通过推迟对供应商的付款或加快向分销商转移库存,来降低自身财务压力,为了选择降低自身成本,纷纷选择了扩大账期,拖延欠款,而这类做法也形成对整个上下游的资金挤压。一个看似简单的成本转移,实际上是把上下游企业置于竞争的对立面,没有真正体现产业链成员之间利益共通的原则。 传统服务存在的空白与短板,促成市场有了一个新的大玩家——第三方P2P平台。如果以目前国内P2P平台的资产来源看,所有的借款需求无外乎来自线下小额贷款公司(自营或合作)、担保公司、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等,其中的借款人质量、风控模型、风险点各不相同,但大部分均是传统民间借贷业务的线上化,而产业链金融,则为P2P平台提供了更大的安全性与想象空间。 同时,由于第三方P2P平台担任信息中介的特质,并未增加中间环节,也为融资企业事实上降低了融资成本。由于产业链金融服务平台中间环节的减少,以及有核心企业承诺兑付,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可以低至10%,这也是P2P平台拥抱产业链金融背后的必然逻辑。 产业链金融核心的结构模式基本上大同小异,都是围绕核心企业、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进行布局,但是其类型可分为以下两种: 上下游产业链:主要是通过核心企业把上下游产业链接起来,上下产业有合作的关系,但是不属于同一个集团的,说直白一些幕后老板不是同一个。还有上下游产业链的经营范围比较统一,上游跟下游一定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集团产业链:是指同一家集团拥有不同的企业,有做实业生产的、有做房地产的、有做互联网的等等,每家企业的股东又是相同的。此时集团开发一个互联网金融平台,在上面发布的项目就有自融嫌疑。当然不是所有的集团做互联网金融都是为了自融,但也不排除有一部分平台是有这个目的。 在开发产业链金融时,对开发主体,无论是传统金融大鳄的银行或是新玩家互联网金融平台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对开发主体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业链金融模式要求开发主体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深度挖掘所选择产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把业务做专、做深、做精、做细,开发专业化、能有效适应产业需求的金融服务方案。 二是对开发主体的产品研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发主体要从客户需求出发,积极研发新产品,以核心企业为中心为产业链提供优质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产业链上各类企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三是避免出现行业整体风险。在行业选择上,应尽可能选择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区域优势明显、受经济波动和通胀影响较小、经营周期相对稳定、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日常认知度高的行业,或产业链比较完备、行业秩序良好、与金融机构合作程度较高的行业进行开发。同时,对产业链成员企业也要不断优选。 四是建立产业链建设保障机制,确保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封闭运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