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2月4日电(张遥 孙越)全国大城市楼市一片火热,但许多三四线城市却仍在低谷。一些楼盘为了提升销量,在销售规则上不免疏于遵守。近日记者就接到一位宜兴网友的相关投诉。 这位网友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坐落于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区的别墅项目中交阳羡美庐出现较为夸张的违规收筹现象。该网友称,自己在该盘到访时,看中了销售十分火爆的别墅,并认购了一套所剩无几的130平米别墅,为此还交了5万元定金。可之后跟销售人员细聊后才得知,这些销售火爆的别墅当中,90多平米和130平米的别墅虽然几乎销售一空,但到现在连销售许可都还没拿到。王先生十分担忧自己的权益受损。 得知此事后,上周六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去宜兴中交阳羡美庐展开调查。该盘营销中心现场一位姓才的销售员接待了记者。记者表示看中了90多平米和130平米的别墅,并一再表示十分有意购买。这位销售员随后表示,现在要买的话需交纳5万元定金,然后签署认购协议书就行。但认购协议暂且无法加盖公章,也不能签署认购日期,交款凭证可以刷卡小票为凭。记者对此提出疑问后,该销售人员道出实情,这两种户型同属该项目的R4地块,这幅地块的房源目前尚未取得销售许可,所以没法走这个程序。不过销售员也一再强调,交了定金不会有问题,等销许批下来就可以把协议公章盖好。而且这两种户型都卖的很火,已经卖得所剩无几,90多平米只剩下几套给相关领导预留的,130平米户型也只有两套可卖。记者最终以再考虑一下为由拒绝了。 离开销售中心后,记者在宜兴房产网上查询到,阳羡美庐目前获得销售许可证的是1-21号楼的R2地块,而销售人员为记者推荐的R4地块并未获得销售许可。之后,记者致电该盘营销方面的相关人士询问,得到的答案却是:完全没这回事。 根据住建部[2010]5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那么,开发商未领销许就收筹,购房者交筹会有风险吗?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蒋德军表示,相关法规非常明确,只有在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才能收取相关的资金。在领取销许之前,不论收取的是诚意金还是定金,都是不允许的。(完) 相关报道:南京楼市热销 中交锦蘭荟违规未领销许就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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