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小企业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强“六项机制”建设,调整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引领其分支机构向下延伸,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17家主要商业银行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发放贷款已占这些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60%以上。探索实施小企业贷款差异化监管,鼓励贷款向小企业倾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小企业贷款的信用、财税环境。牵头制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今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有效缓解农业和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全年,农业、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我们要继续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消费信贷机构等的建设,着力填补乡镇金融服务空白;协调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促进银行业支持“三农”的财税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涉农贷款机构和业务税收减免优惠力度。在综合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抓紧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小企业划分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落实小企业贷款税前拨备和对小企业、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及包括对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税前扣除准备金和代偿损失等在内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小企业风险投资、发展基金、集合发债、财税政策扶持与辅导、融资担保、创业环境与制度创新等多方面的支持措施。 记者:这场国际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实现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动态平衡。您认为我国银行业在此次危机中表现稳健的原因是什么?我国的银行业监管应该从这场危机中汲取什么样的经验教训以及如何更好地参与国际监管改革? 刘明康:自银监会成立开始,我们就坚持“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良好监管理念,形成了覆盖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监管框架,制定了清晰的监管规章制度,运用了动态监管工具箱,并重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一直坚持使用一套简单、实用、有效的监管比率、限额和指标。为应对这场危机,我们抓住宏观审慎监管和逆周期监管措施运用,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发布了动态拨备和动态资本充足监管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动态调整业务发展规划、资本补充计划、利润分配和薪酬计划,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适时限制银行间互持长期次级债务,设定资本充足率扣减标准,促进商业银行优先补充核心资本,提高资本质量,防范系统性风险;及时禁止银行为企业发债担保,防止债券市场风险向银行系统转移,防范风险跨市场传递;要求商业银行动态调整贷款价值比率(LTV),严格控制开发商贷款成数,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房贷相关规定。这些审慎监管要求为银行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我国银行业并未受到此次危机的冲击,同时还给实体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我们的监管理念与实践经受住了这场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在国内外得到了普遍肯定。这场危机使我们深化了对银行业科学监管的认识,那就是必须坚持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在新形势下,只有实现单家机构风险可控,才能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定;而加强微观审慎监管,注重丰富和运用宏观审慎监管的方法和手段,则更能切实防范因风险的同质性、关联性、集中性和周期性而导致的系统性影响。今年,我们要按照中央关于“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要求,密切跟踪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对银行业风险和资本造成的影响,继续探索完善具有前瞻性的监管方法,尤其要注重科学运用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贷款价值比率等动态监管指标。继续用好存贷比、不良贷款管理、大额授信集中度等传统监管工具。加强对流动性、杠杆率等新监管工具的深入研究和探索,制定相关监管指引,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 2009年以来,银监会多层次、实质性地参与了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制定工作,我们提出的重大原则和多项建设性意见,得到国际上重视和认可,已经或即将体现在最终成果当中。银监会代表国家在国际监管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大大提升,银监会已成为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的正式成员。今年,我们要继续参加二十国集团框架下的金融监管政策多边对话和磋商,参与国际监管标准讨论制定,争取符合我国银行业实际的方案和规则;扎实推进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认真做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的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国际会计准则和财税政策的研究。 记者: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我国经济运行从2009年“保增长”为首要任务,转到今年“促转变”为发展重点,我国银行业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发展方式也待转变,结合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和我国银行业发展的现状,您如何看待我国银行业的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 刘明康:2010年对于中国经济而言,也许是本世纪以来最复杂、最具不确定性的一年,也是我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当前,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对我国金融体系冲击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虽然我国银行业在此次危机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其自身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转变,公司治理、发展模式、风险管理水平等仍存在问题。我们的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仍需改进,监管资源亟待充实。 这场危机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加深了我们对我国银行业的科学发展的认识,我们的体会:一是要必须坚持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与防范自身风险有机结合,实体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银行业的有效支持,对实体经济的持续支持更离不开科学的风险管控。这不仅是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三十年实践经验的科学凝练,更是在跌宕起伏环境下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经验。二是必须坚持短期政策措施与长远发展目标有机结合。实现银行业可持续稳健发展是我们的长期目标。在遭遇严重困难的情况下,采取一些超常规手段和非常措施是必要的,但任何时候都必须与实现长远目标相结合,注重健全完善银行业跨经济周期科学发展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必须坚持银行业自身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有机结合。银行业的安全稳健运行,最关键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健康,核心是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效监管则是重要的外部推动力。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的有机结合才是银行业长治久安的法宝。四是必须坚持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