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全面施行商品住宅全装修
本报海口7月2日讯(记者孙慧)7月1日起,《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开始施行全装修,海南房地产市场告别毛坯房时代。 全装修指交房前房屋固定面、水电管线、开关插座等基本设施完成装修安装,固定设施如橱柜、洁具等安装到位。在体现业主个性的“软装”方面,该管理办法没有做出限制,保留其发挥空间。同时,鼓励开发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针对差异化消费需求,提供不同档次、风格的全装修住宅。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3年海南商品住宅装修平均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34.75万吨,2016年花费在建筑垃圾处理的费用约14524.88万元。业内人士指出,全装修是海南房地产业升级的措施之一,可避免业主装修带来的质量问题和资源浪费。 省住建厅还从设计标准、施工过程、质量验收、污染超标、操作办法五大方面,出台《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规程》等相关配套标准,规范文件也已公布施行,保障全装修办法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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