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指导意见》中,银监会强调了多个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其中一条就是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以下是具体细则: 一是加强信用风险管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摸清风险底数,落实信贷及类信贷资产的分类标准和操作流程,真实、准确和动态地反映资产风险状况;加强统一授信、统一管理,加强新增授信客户风险评估,严格不同层级的审批权限。
二是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体系,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风险监测覆盖,加强重点机构管控,创新风险防控手段,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完善流动性风险应对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是加强债券投资业务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债券交易内控制度,强化债券业务集中管理机制,加强债券风险监测防控,严格控制投资杠杆。
四是强化同业业务整治,从控制业务增量、做实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风险、严查违规行为等方面明确监管要求。
五是规范银行理财和代销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理财业务风险管控,规范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审慎开展代销业务。
六是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要求分类实施房地产信贷调控,强化房地产风险管控,加强房地产押品管理。 分类实施房地产信贷调控。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住房居住属性。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切实抑制热点城市房地产泡沫,建立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强化房地产风险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全口径房地产风险监测机制。将房地产企业贷款、个人按揭贷款、以房地产为抵押的贷款、房地产企业债券,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地产融资纳入监测范围,定期开展房地产压力测试。加强房地产业务合规性管理,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各级监管机构要重点关注房地产融资占比高、贷款质量波动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 加强房地产押品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押品准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房地产押品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布内部预警信息,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七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融资平台风险管控,规范开展新型业务模式,加强对高风险区域的风险防控。
八是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要求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做好校园网贷、“现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
九是加强外部冲击风险监测,要求重点防范跨境业务风险和社会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防止民间金融风险向银行业传递。
十是其他风险防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强化信息科技风险防控,加强预期管理,维护银行业经营稳定。
不得开展滚动发售、混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资金池理财业务。 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给“僵尸企业”授信、给“空壳企业”授信、财务欺诈等风险等。 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紧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任务要求,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二是多种渠道盘活信贷资源,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三是因城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五是进一步升级服务质量,加强服务收费管理。 六是持续提升“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七是大力支持国家发展战略,满足重点领域金融需求。 八是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支持振兴实体经济。 九是深入推进消费金融和支持社会领域企业发展。 十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 而对于此次《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早在一个月前,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就已对房地产市场金融监管方面释放了强烈的信号: 房地产金融确实是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银行贷款大概1/4投向了房地产,去年新增贷款中有45%是房地产贷款,在大家谈到的金融风险里面,房地产泡沫风险也是经常提到的一个风险,所以我们银行业对这个事情非常关注,也非常认真地进行分析。 但是房地产市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地域性差别巨大,不同城市、不同地方的房价涨幅所包含的泡沫,或者风险情况不一样,所以在金融调控方面,希望银行从自己的实际出发,稳健、审慎地把握对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投放,包括对开发商和居民个人。 居民过去买房子,主要用自己的存款,或者借亲戚朋友的钱,贷款的比重不是特别高,但是最近一两年比重很高,去年新增贷款里将近一半是房地产贷款,其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就占了很大一部分,是我们审慎关注的领域。居民部门总体来说,银行贷款不算太多,杠杆率不高,但是这样一个增速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 对此,有地产界的业内人士称,房地产市场的最后一道“免死金牌”已经解除,真正的一场大风暴马上就要到来,中国楼市可能要渡过3-5年的寒冬! 附银监会网站原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17〕6号 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