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金融环节的时候,不出问题则已,只要出现问题就一定牵扯到资金的安全。”黄渊普说道,互联网金融存在大量的资金托管情况。其中也不乏有一些虽然不会发生大问题,但始终是不合规的情况。从互联网金融的参与门槛来看,以房地产商现有的资质来讲,可能不具备从事互联网金融所要求的能力。当造成用户权益出现问题时,相应的政策一定会收紧。 谢逸枫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房地产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法律对此的界定还不够明确,是否合法还需要国家立法来确定。 郭鹏则认为,中国信贷环境的恶化会对中国的资产产生很大的影响,由此,互联网金融平台资产端借贷企业所在行业风险很容易转嫁到金融市场。 “目前整个房地产市场经济增速放缓,利润增长呈下降趋势,加上整个行业高库存带来的一系列金融风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房地产金融发展。加之与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相比,地产系互联网金融平台缺乏技术积累,短期内在创新产品开发、大数据资源、大数据运用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如果缺乏风控实力,很容易出现风险。”郭鹏对记者说。 严跃进表示,房地产进军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点,在于是否能建立所需的专业团队。这个时候,金融方面的风险需要把握,投资目标与思路也需要确定。后续也要警惕各类政策调整可能引发的风险。 谈及房地产与互联网金融联姻的未来,黄渊普认为,房地产企业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主要取决于是信息化还是交易化。 “评判一家企业实力是说看它过去连续性的交易或者说交易量。实际上大部分产业没有实现交易化。”黄渊普说,“我们所说的信息化,就是一个产业把它的信息放到网上。比如说2003年的时候餐饮行业开始和互联网金融结合,把餐饮的信息放到网站上。但是到了2010年之后,很多餐饮企业都把实物放到网上卖。实现了餐饮业与互联网结合。目前的家装,正处于由信息到交易的过渡阶段。所有行业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都取决于,其是出于信息阶段还是交易阶段。” 黄渊普认为,如果处于交易阶段,积攒了交易数据,并能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此种跨界行业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可以很好地处理需求和服务。但是如果还没达到这种阶段,没有实现互联网金融的高效匹配和低门槛,就没有太大意义。 郭鹏则认为,综合来看,大型房地产企业拥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及用户资源,具有开展互联网金融的有利优势。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股新势力,大型房地产企业的进入,对于丰富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有积极意义,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增量用户。 同时郭鹏相信,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地产巨头通过设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者与现有平台合作的方式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推动行业多元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