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查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各县区可采取书面警示、纳入房地产诚信黑名单、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和执照、行政处罚以及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各类市场限制措施等。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征集各类线索。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取得更好实效。 (五)强化考核问责。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对于开展专项行动不力、公众投诉较多、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城市要重点督查和通报。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要坚决问责。 (六)及时报送进展。从9月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宣传、公安、司法、市场监督、物价、税务、银监部门要在每月10日前将整治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明细、典型案例上报对口市级部门。同时,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其他部门的整治情况报市建设局,其中典型案例每月报送不得少于1个。 市建设局联系人:陈绍宾、嵇凯伦,电话:2032332。电子邮箱:598000572@qq.com。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湖州市公安局 湖州市司法局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银监局 湖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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