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4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和秩序,《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对刚需家庭进行了确切规定,明确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不属于刚需家庭。公证摇号售房时,应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房源优先保障刚需家庭,同时,应以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顺序,分类别组织摇号排序。刚需家庭在本类别摇号未中时,还可再次参与普通家庭摇号排序。 3.共有产权房落地 2018年9月14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了住房供给侧改革通气会,公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土地供应占比,分别各占居住用地的20%,优先充分保障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地比例原则不低于40%。 4.禁止房屋与学校相关联 2018年9月19日,西安市房管局、教育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存在将商品房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行为的,应立即停止。 5.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2018年11月11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规定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对借款人与配偶曾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并已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查看其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5年内有6次(含)以上逾期(产生罚息的)记录,不予受理。 6.西咸新区意向登记平台启用 2018年12月5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启用西咸新区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平台的公告》,标志着西咸新区登记平台已经搭建完成,并于2018年12月6日启用,使用范围是西咸新区唯一限购区域——沣东新城辖区。 7.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交付 2018年12月28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表示,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不含蓝田县、周至县)新建住宅(除拆迁安置房以外)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华商报记者 杜蒙 狄芳 编辑:王玮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