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到位的资金来源中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够低于30%;二是规范地方政府的借贷行为,专门设一个管理政府债务、制订专门的法律或者由全国人大授权的机构来贷款,强制地方政府制订偿还地方债的计划和指标。”李子彬说。 事实上, 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便首次明确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着力防控资产泡沫”,将金融稳定的重要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今年以来,金融去杠杆成为了维护金融稳定的核心举措,也是宏观政策的主要发力点。一方面,货币政策由“稳健”调整为“稳健中性”,通过适度收紧流动性,提高货币市场的利率中枢,抬升金融机构的负债成本从而压缩资金的套利空间;另一方面,宏观审慎管理的力度有所强化,特别是一季度正式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的监控范围,着重限制银行表外业务的无序扩张。 财新智库董事总经理钟正生注意到,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一个提法和以往不同,就是“经济去杠杆”取代了“金融去杠杆”。他分析称,有一段时间说金融去杠杆,所谓金融去杠杆只是一个表面,经济实体去杠杆才是根本。 而经济去杠杆的重点则聚焦在了国企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我国国有企业负债总额为86.46万亿元。金融危机后企业部门杠杆率的攀升主要受国企拉动,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由2008年的57.4%逐渐攀升至2016年的61.3%,而同期私营企业杠杆率从57%震荡下行至51.9%。 “会议透露出来的信号表明,对国企的治理即将上升到新的台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认为。 此外,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还提出“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和“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等具体要求。 牛犁对《华夏时报》记者说,不能说潜在的灰犀牛必然会成为灰犀牛,中央提这个概念,是让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做好预案。 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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