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亚娟 张漫游 上海、北京报道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后,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扩大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方面给予33条金融政策支持。 《意见》特别指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业内人士认为,海南将成为外资进入中国投资房产的第一站,进一步助力海南楼市升温。与此同时,金融开放政策的出台将吸引金融机构前来“掘金”,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也在发挥各自优势加快相关领域业务布局。 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 住房租赁市场布局或加速 此次公布的《意见》在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中,提到“允许非居民在海南自贸港内买房”。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分析,需要明确两个概念:第一,非居民的范围是什么;第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范围是什么。“此次政策是从‘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的角度出发的,所以非居民特指非居民个人,即包括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范围,从相关政策来看,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如果从重点片区看,或更强调洋浦片区、海口和三亚等区域。从此次政策可以看出,通俗理解是,后续一些境外人士在此类区域就业过程中,购房的门槛会降低,包括住宅和非住宅项目。” “这是近几年来海南楼市的首次利好,并且是两重利好。第一重利好是人才就业政策的进一步放宽,把在海南自贸港就业的境外人士视为特殊的人才引进,给予购房资格;第二重利好是外汇兑换方面给予相应的便利,为个人资本的跨国流动开辟窗口。”同策研究院宋红卫指出,符合这一条件的境外人士可以在海南合理地购房置业了,并且没有缴纳社保的年限要求,即申请后就可以购房,按照单一人才引进(非落户)可以在海南购置一套住房,并且可以通过外汇兑换来进行,在当前全球货币流动性过剩、人民币汇率不断升值、热钱面临流入压力的背景下,海南这一政策可以视为为热钱流入建立了定向的一个蓄水池,海南将成为外资进入中国投资房产的第一站,进一步助力海南楼市升温。 “此次购房政策实际上是针对境外人士,所以对于海南此前全域限购政策下的购房群体没有太多关联。”严跃进表示,但必须看到,海南市场这两年经历过调控后,潜在的购房需求比较充足,市场容易炒作,所以客观上这都需要注意风险。此次海南政策的支持下,潜在的购房需求是增加的,且有可能伴随各类投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往往会有炒作的可能,因此要防范炒作海南自贸港的概念。 此外,《意见》提出,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某国有银行投行部人士告诉记者,《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与近年来国家强调“租购并举”方向一致。“在今年初,央行还表示要加快研究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政策,将于近期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将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作为银行机构,我们也很重视对于自贸区住房租赁市场的考察。” 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鼓励金融创新 4月8日,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随后,《意见》就应声落地。业内人士认为,体现了金融监管层对于海南自贸区建设的重视,有利于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四家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联合下发金融支持某一重点区域的意见并不多见,继上海(2015年10月、40条)、上海和长三角(2020年2月、30条)、粤港澳大湾区(2020年4月、26条)之后,此次支持海南自贸港是第四个文件。”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方宏指出,这意味着海南自贸港成为我国金融开放的最前沿之一,并且在金融开放的试点安排上与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各有侧重,充分体现了海南自贸港作为“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地位,也凸显了海南自贸港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的战略定位下,承担着金融开放先行先试的创新探索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意见》结合海南区域特点,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自贸港建设,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特别是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有很多值得期待的亮点。 同时,王方宏认为,虽然2018年以来海南金融业有多项创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在海南GDP中占比达8%,但是从全国来看,海南金融在发展规模、市场体系、机构数量、经营业态、产品创新、对外开放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差距,在自贸港建设已经启动的情况下,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亟待提高。“此次《意见》以创新试点形成多个新的市场机会,比如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QFLP和QDLP试点、岛内就业境外个人的境内投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境外发债和境外投资等,这些都是相对独特而又有较大潜力的市场机会,有利于吸引金融机构进入,完善市场体系和提升开放程度。同时,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海南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规模,调整融资结构。” 温彬指出,此次金融机构的机会体现在多方面,包括监管层鼓励的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有助于增强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的信心和吸引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又比如,海南生态环境优越,通过鼓励绿色金融创新业务在海南先行先试,为金融如何更好地支持绿色发展探索新模式。 探索跨境资产管理 资金自由流通需关注 《意见》提出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