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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包含12条具体措施,旨在优化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中,允许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职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俗称“商转公”),成为本轮新政中最受关注的焦点之一。 根据新政规定,在佛山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若其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名下无成套住房,且符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即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这一政策的调整,打破了以往“商转公”业务主要面向首套房购房者的限制,显著扩大了政策的惠及范围,为拥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家庭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 除了放宽“商转公”的适用条件,本次出台的一揽子措施还涉及多个层面,力求全方位促进市场活力。在便利异地人才安居方面,新政允许异地缴存职工在佛山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这为在佛山工作但公积金在外地缴存的人才扫清了障碍,提升了城市的吸引力和包容性。 在保障性住房领域,政策也给予了大力支持。通知明确,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这降低了保障房申购者的初始资金压力,体现了住房保障体系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衔接。 此外,为了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新政还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外籍人员敞开了大门,允许其在本市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举措有助于营造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在交易环节的认定标准上,新政也进行了优化。居民家庭在进行住房交易缴纳契税时,其名下住房套数的核算,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该房产所在区的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为准。这一更加精准、区域化的认定方式,有助于更合理地落实差别化的税收和信贷政策。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佛山此次出台的12条楼市新政,是一套旨在稳定市场、提振信心的组合拳。核心举措“二套房可享商转公”,直接针对当前改善型购房需求中面临的贷款利息较高的痛点,通过将其转换为利率更低的公积金贷款,能够有效减轻购房家庭的月度还款压力,降低整体的购房成本。这不仅是对合理住房需求的精准支持,也有助于盘活二手房市场,促进新房和二手房市场的良性循环。 综合来看,佛山市此次政策调整,是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作出的适时优化。通过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降低交易成本、支持多元住房需求等一系列措施,有望进一步释放佛山市的住房消费潜力,推动当地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平稳、健康的方向发展。市场各方正密切关注这些政策在后续执行中的具体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