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房企和房地产中介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 《实施方案》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 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今年房地产市场暴热的背后,很大程度上和互联网金融背后的资金“乱窜”现象有关。各类资金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进入房屋交易市场,进而推高房价,使得房价泡沫扩大。 所以政策层面对此类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规范,非常有意义。 目前此类金融创新的形式包括:提供高额的回报鼓励各类资金流入互联网平台,然后后将资金导入房地产市场领域。 此类交易基本上在互联网平台上操作,没有太多的审核机制,甚至1000元就符合投资金额的最低要求。此类平台本身既是资金的吸收者,同时也是放贷者,本身对风险的审核动机不强。 严跃进认为,监管层面打击此类做法难度并不大,必要时候要对违规三次的企业进行关闭,这样的震慑力会比较大。从实际情况看,这将部分防止炒房现象的出现。 至于专项整治会不会“扼杀”互联网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专项整治的目的正是要扭转、纠正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创新跑偏的局面,对借创新之名行违法违规活动之实的机构予以清理规范,对开展有益创新、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予以支持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的创新轨道。 据悉,该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