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合肥首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即将开始,将对开发商和中介不正当经营行为进行严查,尤其是发布虚假广告、捂盘惜售、捆绑车位、卖号头加价销售等行为将被严查。 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合肥市将对市、县范围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代理销售)等开发经营行为。发布虚假广告、捂盘惜售、捆绑车位、卖号头加价销售等行为将被严查。 合房〔2016〕133号 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8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情况表》 3.《房地产开发代理销售检查登记表》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 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8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文件精神要求,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及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构筑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对市、县范围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代理销售)等开发经营行为。 三、整治内容 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相关部门,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4、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5、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6、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7、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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