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型房企的毛利率普遍在30%左右,净利润率维持在17%左右的水平。近些年随着房地产行业发展,土地、人工、建筑建材等成本不断增长,行业规模不断壮大,企业毛利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郑宇洁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大幅降价的背景下,开发商的净利润率有进一步下滑的风险。亿翰智库上市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化东说,前几年开发商降价10%,净利仅损失3%。但现在降10%的价格,带给净利的影响至少是4%~5%。 完成销售目标的降价/ 虽然降价被认为是无法避免的,但并不一定会形成类似2008年或2011年那样的全国性降价风暴。 旭辉控股董事长林中说:“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每年都会有个销售目标,像我们今年的销售目标已经完成了百分之六十,后面只剩下百分之四十,我们的销售压力就会比较小。而且,我们有四十几个项目,不会每个项目都要降价,我们一定会采取一个随行就市以及灵活应变、一城一策的销售策略。” 他更希望在完成销售目标的同时,使公司的利润损失降到最小。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很多大中型的地产商降价都不是因为资金压力,核心还是要完成年度目标,完成对资本市场的承诺,还有平衡好自己各项指标的表现。不过,有一些中小型企业可能会碰到资金压力,难以度过行业低潮。 此前,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开发商的资金还未达到紧张程度,虽然前7月来自房屋销售预收款、订金等资金比去年有一定幅度下降,但这部分资金的空白很快被开发商用银行贷款填补,所以从总体看,开发商的资金充裕度并不比去年同期弱。 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的降价幅度和促销力度,显然没有很多人预期的那么多。 据记者观察,目前开发商降价多是小幅让利,类似2008年、2011年那样的七折降价,仅出现在极少数的楼盘。 有部分开发商甚至希望通过送服务,而不是直接降价来促销。比如世茂就在近期推出了“宅服务”,让部分购房者在未交房前有机会提前住到世茂提供的房屋,提前体验产品和服务。据世茂集团副总裁蔡雪梅介绍,上述服务在常州(楼盘)推出后,带动了当地的楼盘当月销售明显增长。 不过,要指望以服务替代降价,吸引购房者快速入市购房并不现实。即使蔡雪梅也承认,提高服务附加值,并不像降价那样立竿见影地产生效果。也有业内人士称,世茂在常州销售增长,不可能不降价。 利润率将进一步收缩/ 如果说几年前大幅降价对企业的影响只是净利率下调2%~3%,那么现在的影响显然要大得多。 宋延庆和张化东均告诉记者,目前房地产项目如果降价,对利润率的影响可能要减少4%乃至更多。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平均毛利率在30%,净利率仅10%左右。如果净利润下降4%或更多,利润率显然就将跌入10%红线以内。 事实上,很多开发商的利润率已经跌入红线内。兰德咨询提供的数据显示,利润率下滑是房地产行业的大趋势,从2010年起,A股上市房企净利润率以每年1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下滑,预计到2015年,行业毛利率将低于30%,平均净利润率可能踩到10%的红线。兰德咨询在一份覆盖202家上市房企的统计中表示,53%的企业净利率已触及10%红线。 对此,一位房企人士表示,一般来说,20%的毛利率是比较低的,30%则较高,而25%在行业中处于正常水平,按此标准,已经有不少龙头房企触及“红线”。 《《《 影响 前8月新房成交均价同比降1.1% 开发商频繁应对“房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卢曦 发自上海 对开发商来说,降价的影响不仅是利润的下滑,还要预防“房闹”问题。实际上,预防“房闹”已经成为很多企业降价前必做的功课,甚至已经有机构举办专门课程,对开发商开展相关的培训。 逢降必闹。近年来的几次房价波动,都伴随着开发商与老业主之间的各种纠纷。为缓和这种矛盾,如今开发商也“学乖”了,比如以更隐晦的方式降价,降价后向老业主赠送优惠券,甚至通过改善装修、物业费减免等方式向老业主 “示好”。有开发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不论采取哪种方式,“不退房”、“不补差价”是行业共同坚守的底线。 三轮房价调整都有“房闹” 新盘降价已不再是新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近期发布的报告称,今年1~8月,全国商品房成交均价同比下降0.7%,降幅较1~7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成交均价下降1.1%;9月上半月,2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下跌约6%。报告称:房企希望在9月积极去库存,因此9月上半场的行情将决定房企是否会强化以价换量的策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海一些位置较偏远的郊县如嘉定、松江等区域库存量较大,新楼盘降价情况最为常见。与此同时,今年7月开始,上海已经零星出现了老业主“维权”,要求补差价或退房等“房闹”现象。 一家大型房企高管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08年、2011年、2014年上海三轮市场波动中,都曾出现开发商主动降价现象。一般较大的开发商都采取较为灵活的价格策略,给出一定的降幅空间。但由于以往“房闹”干扰太大,如今开发商执行降价策略时高度谨慎,力求不“刺激”老业主。 据介绍,一般开发商常见的做法是,对新推出的房源实行差异化策略、降低装修标准或改变房屋结构,从而给出一个明确的降价理由。也有开发商向老业主派发优惠券,让老业主优先享受优惠。 需要说明的是,那些仅仅因为房价下跌就要求维权的业主,于情于理于法都是站不住脚的。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唯一的承诺就是房屋质量问题,而价格这个变量,属于买卖双方交易前事先约定的,付款并接受了商品房,就代表交易事实存在,事后反悔既违反了《合同法》,也违背基本的买卖交易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