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商务部等六部门于2015年8月27日联合下发《关于房地产市场 外资准入 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取消了2006年出台的对外商投资中国房地产的一系列限制。该通知包含以下两个要点: 取消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的限制,依然以所购房产用于自住为前提。但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仍应遵守当地政策规定。 放宽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见下表),同时取消办理境内贷款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金要求
通知出台之前 通知出台之后
50% 1/3
50% 40%
50% 50%
300万美元以下 70% 70% 影响积极但微弱:境外投资者仅占很小比例 上述举措虽然具有积极影响,但难以显著改观房地产市场整体行情,因为境外购房人士与投资企业仅占整体市场的一小部分。尽管如此,此时仍是限制取消的最佳时机:国内房地产市场相对疲弱,外资房地产投资限制的放宽不会导致热钱的大量涌入。 其他考虑:国内房地产投资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提升不明显 对于境外企业或个人来说,投资中国房地产不会因为政策放宽而更具吸引力,因为国内市场多个领域继续面临供应过剩以及经济减速增长带来的需求疲软问题。境外投资者会以其他国家为参照,衡量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吸引力。目前日本、澳大利亚以及美国成为众多境外投资者的选择。 更有力的政策:近期银行的降息降准操作将能引起更大反响 在商业地产与住宅物业领域,银行的降息降准操作将能对市场行情产生更广泛、更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刺激市场需求,降低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贷款成本/融资压力;另一方面引发后市价格上涨的预期。 投资范围较窄:资本主要流入领先城市 境外投资者或将继续优先考虑中国的一线城市进行房地产投资,而这些城市是资本注入需求最低的区域。因此,新一轮资本的流入可能会加重高低线城市间的分化失衡。即便在同一座城市,具有国际定位的项目也将得到更多关注,实现更大幅度的资本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