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金融】金融政策对开发商的暴击伤害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7-06-0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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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在中国的十余年来,得到飞速的发展。大踏步的发展却由于经济形式放缓的原因,需要相应放缓房地产增速的脚步,以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保证经济形式的稳定。


在过去的2016年,活在中国的老百姓清楚的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房事”。一把火高温燃烧了房地产市场,终于在第四季度达到沸点。一拳一拳击打着老百姓的心,使得2016年全年成交规模创历史新高。然而这一切的背后,城市分化却更加严峻。


在土地市场方面,据统计,2016年,300城市土地市场同比下降28%,土地市场成交规模连续三年收窄,同比降幅逐年加大。去库存总原则下,土地供地规模持续缩减,三四线城市缩量更为显著。但是热点城市土地市场持续高热,尤其表现在上海、南京、苏州、合肥等地。因此,热点城市房价的攀升,导致这些城市土地价格也随着高涨,房产商高价开发风险急剧增高。另外一方面,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压力情况下,再去开发新的房产俨然已经不太现实,只会增加更大的库存,给资金周转造成更大的风险。


今年的工作重点将会以政策分化来对热点城市进行调控,对三四线城市加快去库存策略开展实施。而这些势必会对楼市等造成相应的伤害,但是却不得不刮骨疗毒。


一、16城套上“紧箍咒”


2017年2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结合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与行业现状,对《暂行规定》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完善。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16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合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天津、福州、武汉、郑州、济南、成都等),强化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同时4号文主要是考虑到投资项目多为普通住宅地产的原因。因此《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的,暂不予备案。


《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同时还明确四个原则:


一是热点城市范围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适时调整;

二是根据深交所《关于试行房地产行业划分标准操作指引的通知》的相关标准,界定纳入规范的普通住宅地产项目;

三是对项目中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住房的,明确要求计划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项目中普通住宅地产建设;

四是明确投资标准化债券和股票,以及股权投资不受此限制。


二、银监会疯狂发力


银监会在3、4月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管理规范。在金融行业对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进行控制,降低热点城市市场风险;同时,加强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深化房地产供给侧改革,从供需两端改善三四线城市市场环境。


2017年3月29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于“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等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017年3月29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通知》,旨在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投资理财业务、交叉性金融业务等高杠杆、多嵌套、高套利、长链条等问题的规范和治理。


2017年4月6日,银监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狙击银行金融业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以及信托业务。


2017年4月7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提出24项措施,督促银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2017年4月7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整治市场乱象。


2017年4月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6号),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要求分类实施房地产信贷调控,强化房地产风险管控,加强房地产押品管理。以房地产为抵押的贷款、房地产企业债券,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地产融资纳入监测范围,各级监管机构要重点关注房地产融资占比高、贷款质量波动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


2017年4月12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从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源头遏制、强化非现场和现场监管、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强化监管处罚和责任追究6个方面,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经营。


三、其他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


回首过去10余年地产行业的辉煌,产值约占中国经济的GDP八分之一,房地产金融政策是国家金融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国家对房产金融进行调控,对房地产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地产金融政策宏观调控,主要是为了实现以下四大作用:


首先,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政策性住房的建设,保持投资的稳定起助推作用。

其次,对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起支撑作用。

再次,体现向服务性政府转变,重点是服务经济职能的平台作用。

最后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管控作用,尤其是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向银行集中,防止金融泡沫,为推进金融市场改革创造条件。

房地产金融政策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金融政策又与房地产市场紧密相连,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推波助澜。下文我们将回顾一下历年来部分房地产相关金融政策。(部分政策由于相关原因,未能贴出链接)




国务院发布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2年8月26日

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2]217号)


2003年08月12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


2004年04月26日

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4〕13号)


2008年12月08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


2008年12月20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


2009年05月25日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


2010年01月0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2010年04月17日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


2011年01月26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


2011年10月25日

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02月26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


2013年6月26日

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07月0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机密文件: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

 

2016年04月12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


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房地产信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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