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流传一份《关于办证未满两年的经济适用房上是首次交易有关规定的批复》(下文简称《批复》),批复中称,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意见,即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首次交易的参照《关于贯彻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二条中市区定销商品房,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该《批复》显示批复单位为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批复的单位为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批复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 该《批复》中所指“参照《关于贯彻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5月22日对“520”无锡楼市调控新政出台的细则。 细则中共有五方面内容,其中第一条是对二手房被列入限购条款的一个说明;第二条主要阐明了二手房限购的时间及属性,其中指出,市区定销商品房、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继承、直属亲属间赠与、房产归并等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此次流传《关于办证未满两年的经济适用房上是首次交易有关规定的批复》(下文简称《批复》)是对《关于贯彻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二条的一个补充说明。 说明,以后非无锡本地户籍家庭和无锡户籍家庭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又多了一个新的选择,除了可以购买不动产权证已满两年的二手房,还可以购买不动产权证不受时间限制的定销商品房、征地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首次交易)。 在“520”新政出台之后,e房网电话采访无锡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洵时表示,新的调控政策明确指出,5月20日24时之后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2年(法人单位3年)方可转让,但是定销商品房、征地拆迁安置房不受影响,使二手房市场平稳发展,不会出现二手房无房源可卖的情况,充分体现了新的政策不是“一刀切”,充分体现了对无锡楼市区别对待的态度,无锡新的调控政策属于精准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