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才新政22条”之购房篇:四类人才享受购房政策 硕士博士可获3—6万元补贴(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7-12-3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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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认证。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联系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0731-82816663。 第十一条 区域同期市场均价一律以购买住房当月由市住建委(房产信息中心)提供的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准。 第十二条 购买新建商品房(含期、现房)已领补贴后需要退房的,必须先退还购房补贴后方能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三条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支持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造假单位及个人,不再享受长沙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住建委会同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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