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六章教材考点:商品房销售代理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8-08-0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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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代理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房地产拥有者将物业销售业务委托专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为销售的一种经营方式。 (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摘要】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六章教材考点:商品房销售代理,供大家学习参考,更多模拟试题及辅导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相关推荐: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六章教材考点汇总 商品房销售代理: (1)实行销售代理必须签订委托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3)房地产销售人员的职业能力要求。房地产销售专业性强、涉及的法律法规多、价值量大,对房地产销售人员要求较高。因此,从事房地产销售人员一般都需经过专业培训,达到一定的水平,如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才能胜任商品房的销售工作。 第三节商品房销售管理 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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