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发布会现场直播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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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在预售前招标好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承担保修期内的各类保修责任。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滁州市有关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主动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承办单位:市国土房产局 明光论坛记者问: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义?
(五)加强部门联动监管 旁听人员在现场汇报完毕。最后预祝今天新闻发布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六)拟建房地产信用管理制度 我爱大明城问: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是怎样进行检查的?
新闻发言人: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何万年,发言如下: 何万年答:我局通过房地产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采用合理划分管理区域、定人定岗定责、健全工作流程、强化企业自治等方法,进一步明确每个人的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股室监管主体责任,健全监管管理体系,有效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 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将积极拓展房地产信用档案功能和覆盖面,发挥信用档案作用,将销售行为、住房质量、交付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纳入房地产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销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将不符合交付条件的住房交付使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这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自律机制的形成,建立房地产交易诚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1.项目中配套的公共设施,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在土地出让、规划、建设时就移交和使用方面进行明确与管理,公共配套设施应按开发项目建设总量进行统一规划,并与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同步验收交付。 访谈嘉宾: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何万年
我市召开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
今天向大家介绍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感到非常荣幸。 2.明确项目交房条件与标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专业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建筑主体、小区公共配套以及消防、供水、燃气、供电、环境卫生、电梯等生活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非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不得分期办理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备案,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一是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在售楼现场醒目位置公示预售房源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不得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部门简介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房产、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开展国土资源和房产经济形势分析和综合研究,加强国土资源和房产调控监测。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任务。组织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房地产业规划和计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等专项规划、计划,参与审核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 (三)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和地籍测绘管理。拟定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办法,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管理、审核、监督、指导,负责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加强测绘行业场管理,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等;推进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信息化、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工作。 (四)承担保护全市耕地职责。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各类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 (五)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监管责任。执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 (六)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和房产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贯彻落实房地产场监管政策,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和房产相关中介组织和行为。 (七)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土地、矿产资源、房地产场和测绘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城乡违法用地、非法房地产交易和违法探矿、采矿、测绘案件,依法保护土地、房产、矿产资源等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测绘场秩序和安全。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城镇房地产开发;负责市政府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九)承担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职责。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贯彻落实省、住房政策,组织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全市房改资金。 (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指导工作,制订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政策规定。 (十一)负责制订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迁)与补偿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终审认证结果的抽查、房屋评估结果的审查工作;规范房屋征收(迁)工作程序,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转让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价值矿区的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保护性开采特殊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研究;统一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业务。 (十三)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政府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十四)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监测、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矿业遗迹、古生物化石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加强地下水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直播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访谈简介:6月21日,明光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宏主持,明光发布、明光电视台、明光论坛、新明光、明光全攻略、我爱大明城等媒体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