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房产问答:军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9-09-1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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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区级后勤机关于收到申请表次月10日前批复并下达《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书》,批准书有效期为3个月,贷款资金于批复当月20日前划转至相关协议银行,实际贷款金额由相关协议银行核准。

  (3)还贷授权。各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并与其签订《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借款人调动时,调出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应当将个人贷款情况在《军队人员个人住房资金账户转移介绍信》中注明;调入单位后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依据借款人贷款情况,与本人重新签订《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

  3、已办理地方商业贷款能否转为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转为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方面国家只在部分城市出台商转公政策,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全军制订统一规定有难度;另一方面受军队贷款规模限制,无法向前追溯把已办理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以暂不具备出台条件。今后有关部门将根据制度运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4、已购住房人员能否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已购买个人首套自有住房且房款尚未结清的,未支付房款余额可按规定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购住房人员房款全部结清的,不适用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能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首套房如何认定?

  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首套房概念,必须是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即夫妻双方享有的首套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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