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 心了解到,昨天(4月1日)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据了解,这三个管理办法是在原有细则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
记者注意到,办法中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作了微调。梳理了一下,关于提取、贷款的变化如下:
提取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500元计算,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按占地面积每平米1500元计算。(原先每平米为1000元)
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每月1500元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18000元。(原先为每月1000元)
支付物业费提取公积金调整为按实支付,取消3200元限额。
贷款
购买二手房贷款期限,由原先的最长20年调整为最长30年,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35年调整为不超过50年,且不超过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
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定额,由原先的每户最 高15万上调至20万。
据了解,这些政策的微调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建房成本等的变化,作出的相应调整。 编辑推荐:
“订金”还是“定金”?一个全退,一个不退 你交的是哪个? 什么时候买房好?判断购房时机有哪些技巧 联合国:新冠肺炎疫情或致全球经济萎缩近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