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人才住房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南昌人才10条”以及“补充规定”,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大学生毕业生、技能人才,重点产业企业引进人才,以及工业、建筑、商贸、金融、科技、文旅等行业新引进的企业总部和科研机构驻昌单位高管人员,其购房不受落户、社保和纳税证明限制。A类人才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按300平方米标准给予全额购房补贴;B、C类人才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50%、最高分别20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的人才来昌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层次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对暂时放宽新建商品房住宅预售条件的,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由原来的50%、60%,分别调整为20%、30%;由原来需达到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为止才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调整为可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6个节点申请降低重点资金监管比例的方式使用监管资金。 本政策自2021年4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市政府及部门已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如有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本政策为准。 进一步完善住宅销售限价定价机制。将项目周边二手住房价格纳入新房定价规则参考指标体系;对“非三限房”项目房价的管控,在符合条件下,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空间。 南昌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做大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等5个行业做大经济总量政策措施,其中,《促进全市(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互为本地缴纳证明,非本地户籍居民可凭纳税或社保证明按当地购房政策购房。该条政策如果正式执行,意味着大南昌都市圈所有的本地户籍人口均可享受与南昌市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购房待遇,同时也意味着南昌将会涌现数百万人口的购房资格。 改变“限房价、竞地价”单一土地出让方式。“因地施策”,采取多种土地出让方式进行供地。对“限房价”出让的土地,实行“限地价”出让机制;尝试部分住宅用地出让约定中只明确项目首次上市楼盘住宅销售最高限价出让方式,楼盘去化率超过50%的,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 在我市重点发展区域(高铁东站、经开、临空区、高新区等)视情公开出让不限房价、地价地块。 (责任编辑:DF398) (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
原标题:南昌:发布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新落户人员不受落户时限要求,即时享受本地户籍居民购房待遇;在昌初始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以及个体工商户购房不受落户、社保和纳税证明限制;推动长江中游城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落实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