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云南勐腊: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 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22-08-04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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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完善房地产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精简项目审批程序。项目报规由州、县(市)两级规委办、专家组和第三方机构多部门一次性组织审查,减少审查环节,提高审查效率。实行行政许可预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价首付款凭证、土地款缴纳承诺函及技术审查等必备要件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用于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注册和安全监督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限内缴清土地出让款或缴清土地出让款及滞纳金,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登记) ,补充完善相关申报要件,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后,方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要件齐备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即将竣工交付的项目,多部门集中现场办公,联勘联审联批,主动服务、保驾护航,确保项目尽快竣工交付。

(十三)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进一步压缩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限,全面推广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全力优化和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十四)建立地方特色的政府服务机制。围绕勐腊受雨季影响较大、市场淡旺季明显的特色,以旺季作为政企共同的工作节点,各行政审批部门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利用雨季( 5 、6 、7 月)集中攻坚项目内业和审批,8、9 月全力保开工,年底年初旺季保预售。鼓励企业联合开展宣传推广促销活动,探索散客旅费补贴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重聚人流人气,多渠道加强城市形象宣传、延长旺季延续。提供优惠政策,促进外地户籍人员入籍勐腊,并常驻勐腊生活。

(十五)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依据城市规划,加快推进新开发区、新项目区水、电、路等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对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和进度,提高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意愿和信心。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完善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大力培育优秀物业品牌;鼓励老旧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

七、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十六)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应确保满足项目竣工交付需要,商业银行不得擅自划扣。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资金。除建设工程、材料款、设备款债权外,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人民法院对于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款项,不得采取扣划措施,不得影响账户内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十七)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对在建项目实行分档管理,加强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预警,持续关注房地产企业现金流情况,及早发现和化解风险,防范新的烂尾楼问题发生。

八、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八)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二手房交易、销售中介、物业服务等领域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房源信息、制造虚假信息恶意炒作、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挪用监管资金、恶性竞争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九)强化行业自律。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区域房价水平、市场供需、产品品质等情况合理定价,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保持房价在合理区间运行。

(二十)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和网上舆情监测机制,按月发布房地产经济运行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本意见有效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本意见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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