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开展周末游、周边游、广西人游南宁、周边城市乐游老友南宁等活动,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推动体育旅游业发展,鼓励开展帐篷露营节、户外音乐节、体育健身培训等潮流主题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地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消费新场景,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发放体育消费券,支持拓展线上线下体育消费主题活动,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加大“桂惠贷”特色信贷产品“文旅贷”宣传推广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农房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奖品以“茉莉花茶” “上林八角” “古辣香米”等各县(市、区)地方特产为主,激发居民消费热情。〔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提质康养养老育幼消费 18.鼓励酒店、公寓坚持以服务为本的功能定位开展养老转型,共享城市公共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研究出台促进托育服务发展激励政策,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发展育幼消费,严格落实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险制度,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住房等支持政策,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南宁市税务局〕 七、推动展会消费 20.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牵头举办各类展览展销活动,打造“一县(市、区)一展” “一业一展”特色品牌,对时间、地点、规模及举办周期相对固定的展会,与我市主导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市场化、商业化专业展会,新引进的全国性大型展会和巡回展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补助。统筹协调展会活动场地保障,对企业利用当地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共场地举办展会活动的,当地人民政府应优先保障并减免使用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精心筹办农业博览会、工业博览会、粮油交易会、美食地标发展大会、“一带一路”国际美食博览会、新能源产业博览会、体育博览会、婚庆博览会、动漫展等重点特色展会,鼓励举办食品、家电、建材等消费型展会,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彰显本地特色的专业性展会。统筹南宁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力度组团参加广交会、进博会和服贸会等国家级重大经贸展会,以及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和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等国内区域性博览会,对本土参展企业的招商推介和展位费用给予一定的扶持补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市投促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点亮夜间消费 22.在全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并给予其运营企业一定支持。提升中山路万象汇、老南宁·三街两巷、百益·上河城等夜间消费集聚区,引导集聚区运营企业在“差别化” “专业化” “特色化”上下功夫,重点打造一批融合夜食、夜购、夜游、夜健等多业态并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结合老南宁·三街两巷项目风貌及商文旅属性,加强公共区域美陈亮化提升,引入“主题夜市”形成特色化经营;打造空间亮点形成“人气打卡”景观;突出项目经营特色实现引流集聚效应、释放夜间经济活力,满足商圈消费升级和居民多元需求,积极给予多方政策支持及政策补贴,全方位打造“南宁范” “时尚潮” “文化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行动”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市政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3.丰富夜间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夜间经济包容性管理,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综合体在夜间规定时间段外摆经营。对标准化摊位夜间集市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夜间延时经营,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经允许夜间经营的以及经相关管理主体同意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消费活动的,免收相关费用。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市政园林局〕 九、拓展新型消费 24.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支持主流电商企业及支付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联动促销活动。鼓励电商企业通过直播带货、线上探店、促销专场等形式,开展“邕品网上行” “南宁电商消费节”等专题活动,依托电商平台提振活跃本地网络消费氛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实施电商消费帮扶,鼓励电商企业与农产品生产企业产销对接,对线上销售南宁市帮扶产品超2000万元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象新区管委会〕 十、激发消费活力 25.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联合金融机构、支付平台及相关商家企业发放消费券,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家装等领域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6.市财政安排500万元支持百货超市开展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7.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切块支持各城区人民政府在零售、餐饮等领域开展各具特色的促消费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城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