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鼓励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和发展壮大。包括获得市级金融业奖励补助,按50%的额度予以区级配套补助;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至1亿元的,予以50万元至150万元补助。 广州市海珠区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林进广在会上作相关情况介绍。 四是鼓励新兴金融相关组织机构入驻园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且人员达100人以上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予以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且人员达50人以上的,落户后三年内予以补助(其中,入驻首年按市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最新公布的同地段租金参考价50%予以补助;入驻第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长率超过30%的,分别按市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最新公布的同地段租金参考价50%予以补助)。 此外,在宣传海珠区金融产业政策、协助或自主引进新兴金融相关组织机构、在本区举办重大金融活动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新兴金融相关行业协会、金融文化教育及会展服务等机构;特别重大的新兴金融相关组织机构落户;对新兴金融有带动作用的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法人金融机构及其省级分支机构落户也参照享有相关补助。 据了解,2015年,海珠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22.33亿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85%,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形成了会展、商贸、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四大主导产业。海珠琶洲、珠江后航道广纸片区、南中轴等三大区域已成为重点发展的战略平台:10.4平方公里的琶洲与珠江新城、国际金融城共同构成广州市“一江三城”的大CBD地区,是广州最具活力、动力和魅力的经济引擎,这里将建设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产业集群,已陆续引进了腾讯、阿里巴巴、复星等知名企业;广纸片区西邻珠江、规划定位为“海珠西引擎、广佛活力港”,将打造成为广州文化产业集聚区、滨水休闲生活港湾、珠江西岸配套服务组团之一;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未来将承载广州博物馆新馆、美术馆、科学馆、文化馆和岭南大观园,形成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区。 三是对新兴金融产业园区运营机构的运营补助。引进市总部企业,按每家50万元累加计算补助;企业落户后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每家3万元至5万元累加补助;园区通过验收时,新引进企业最近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占比达50%及以上的,予以100万元补助;占比每提高10%增加10万元。 林进广介绍,《海珠区促进新兴金融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面向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和各类互联网载体而产生的金融新业态,补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人民网广州6月26日电 (林龙勇) 6月25日,2016年二季度“广州金融”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行。会上,广州市海珠区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林进广介绍海珠投资环境和《海珠区促进新兴金融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二是对新兴金融产业园区投资主体的建设补助。对于新建类园区按工程总投资的1%予以补助;扩建、改建类按工程总投资的3%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