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舆论压力下,8月29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以下简称住房委)表示,关于近期社会上有关购房信贷新政的传言,没有研究过此类政策,将继续严格执行3月2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沪九条”)。 但在被称为“史上最严调控”的沪九条发布前夕,上海市住建委同样“辟谣”过,政策最终还是出台了。“次次都辟谣,次次都和传的是一样的,不敢相信了。我不想错过最后的机会。”罗奇说。 住建委的表态果然没有阻挡住罗奇们的离婚热情。8月30日和31日,仍然有大批夫妻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和房地产调控始终息息相关,这是中国式特色。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统计年鉴的数据,上海在2006-2011年间每年离婚件数稳定在5万件以下,2011年离婚件数4.78万件,“新国八条”公布以后,2012年上海离婚件数大幅增长到5.29万件,2013年暴增到6.96万件,2014年6.15万件。 早在今年3月25日“沪九条”出台后,上海4月初就出现了一波“假离婚潮”,彼时上海多个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人数大增,部分区县民政局对办离婚手续进行限号。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在“沪九条”发布会上曾经对这一现象进行批判。顾金山说,上海市住建委在过去一年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检测中发现,“假离婚”现象再次抬头,“很多为了买房‘假离婚’,最后变成真的离婚了。据我所知,这部分人非常多,很多人‘官司’都打到住建委来了。” 经济学家易宪容近日撰文表示,上海居民为了购买住房而开始的离婚潮,是利益所驱动,是地方政府过多干预市场而不愿意采取经济杠杆遏制房价疯狂的结果。 利益和风险 拿婚姻作赌注,利益和风险兼有。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知名专栏作家傅蔚冈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假离婚”的源头是限购政策,“与其指责当事人以婚姻作为谋私利的工具,还不如讨论为什么有催生离婚的政策。” 他认为,现行政策的不合理之处不仅在于限制家庭购房次数,还在于通过首套与否来确定房贷利率,许多人努力工作就是为了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但差别政策化房贷提高了这部分人的置换成本,“已经有一套房子,我比没有房子的人更有还贷的能力,所以衡量利率的高低不应该是有没有贷过款,而是你资金的安全。而我们的房贷利息刚好和金融的本质相反的,这是很荒唐的。你为了改善住宅环境就要支付更高的房贷利率和更多的首付。只要存在这种制度缺陷,那么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套利者’”,傅蔚冈说。 不过,“假离婚”确实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杜跃平对本报表示,“假离婚”在法律程序上是合法的,因为法律无法判断当事人内心确认的假离婚为事实证据。为了买房假离婚是寻求经济的理性,钻政策法律的空隙,是寻求税、费、利的好处以及买得房屋赚取自认为的上升红利。 杜跃平说,“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不应成为假离婚成批出现的导火索、发酵剂,这是可悲的。个人选择假离婚,可以理解,但是不可赞同。”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曾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去年2月,李莹与张强签署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均由李莹书写。李莹说,之所以签这个离婚协议,是为了给孩子买学区房。但她净身出户后要求复婚时,却遭到了丈夫拒绝,甚至自己那份婚内财产也不同意归还。于是,李莹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不过法院并没有支持李莹的诉求。法官认为,李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待婚姻及财产分割当审慎行事。李莹在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明确承认系自身过错导致离婚,所以不能以财产分配简单的失衡判断此份离婚协议显失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