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昌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调整:首套首付上调为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6-10-28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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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的:

  (二)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受理的: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受理的,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2、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有逾期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七、其他规定

  另外,此次调整规定,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同时继续停止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仅指职工的父母与子女)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电话:0791-85664392

  1、离、退休的;

  (三)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受理的,受理时间为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工作时间;

  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受理贷款资料的,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需每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预约申请,再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预约安排周计划表>>的安排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借款人的贷款资料。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点及咨询电话: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电话:0791-83731607

  电话:0791-83785725

  3、出境定居的;

  2、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购买二手房的,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申请审核书》一式三份;

  “本次政策调整,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调整旨在促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系根据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南昌市实际进行。

  据了解,去年起,随着公积金存贷比逐渐提高,南昌公积金贷款已实行放款轮候制度。为缓解资金压力,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曾尝试采用批量贴息贷款方式,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今年5月,该中心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包括暂停受理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申请,直至个贷率降至85%。7月,南昌开始实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安义县办事处 (安义县东门路189号 县建行三楼)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仅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本息)。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二)开发商受理的,受理时间为开发商的工作时间;

  电话:0791-83422122

  (一)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

  (四)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将贷款资料返回公积金管理中心;

  1、职工与配偶在本市均无自住住房,合法租赁普通住房(含廉租房或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南昌县府前东路88号 县建行二楼)

  二、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时间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新建区办事处 (新建区长麦南路42号)

  1、购买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的贷款申请资料,借款人无需预约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仅指与职工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共有产权人)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进贤县办事处 (进贤县校前路)

  (二)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提交相关贷款资料,购买二手房的向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贷款资料;

  电话:0791-86719245

  电话:0791--86610021 86719382

  注:按中心操作规程要求,每年12月21日-12月31日暂停受理公积金贷款资料。

  2016南昌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调整:首套首付上调为30%。中金网,10月25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据悉,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由20%调整至30%。目前,相关政策调整已开始实施。

  (五)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相关贷款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划拔贷款资金至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在收到划拨资金当日发放贷款。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湾里区办事处 (湾里区兴湾大道豫章花园13栋201室)

  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1712室)

  5、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91-12329

  三、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外地贷款,符合两地原则,即购房所在地为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可以依照前两条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文章原标题: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30%)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2016南昌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调整

  电话:0791-85719125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开发商按楼盘所在地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答复;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管理科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3楼)预约申报邮箱:ncgjjxd@163.com

  此次调整还取消了原来将2010年3月23日作为时间节点认定房屋套数的规定,即2010年3月23日前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也作为房屋套数的认定依据。

  2、偿还其他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3、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购买或自建农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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