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面临压力测试 土地“70年大限”如何破?(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6-05-02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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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等业内人士认为,《物权法》经过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尽管存在不完善之处,但不应由地方政府任意解读。一些地方政府以《物权法》规定不明确为由,对业主收取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实质上在没有上位法许可的情况下,凭空增加收费,明显违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施政原则。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应以“温州土地使用权撞限”事件为契机,将当时《物权法》制定时悬而未决的事项加以明确,为今后提供解决框架。

  专家认为,“温州土地使用权撞限”虽为特殊时代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却也是大规模土地使用权到期前的“预演”和“压力测试”:一方面,《物权法》中“自动续期”表述模糊的问题已难继续搁置;另一方面,若土地到期续费金额过高,对社会经济稳定均有负面影响。

  专家认为,温州等地出现的“20年土地使用权撞限”事件与当时土地出让制度不健全有关,是特殊时代背景下的特殊产物。由于大部分住宅仍是70年产权,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续期会发生在未来50年后。对于“70年大限”问题,应以当前的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为底线,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长期需前瞻布局,切实维护国家长远利益。

  专家建议,“70年大限”到期后可对土地使用权续期实行“象征性收费”,或无偿顺延,并统筹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来最终解决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

  近日,有媒体报道,温州有住宅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被当地国土部门告知需缴纳高达20万元、接近房价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方可续期,引发舆论哗然。土地“70年大限”问题再度成为舆论焦点。

  薛克鹏认为,当前各界对于“70年大限”的困惑和担忧,最直接的原因在于《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却没有细则。在加强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既要坚决维护和落实物权领域的立法成果,又要对相关成果的模糊之处进行建设性的修补,使改革持续深化,法制更加健全,从根本上解决各界困惑。

  专家认为,在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成为时代主题,房产成为居民财富最重要组成部分的今天,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问题已无搁置余地。“温州土地使用权撞限”事件所引发的关注及社会反应表明,若土地到期续费金额过高,难免对楼市稳定甚至社会稳定产生一定影响。

  专家普遍认为,有恒产者有恒心,土地问题事关国家根本。相关部门必须在坚持土地国有制的基础之上,加强顶层设计,实现依法治国与民众参与相统筹,群众切身利益与国家长远利益相统筹。

  记者在各地采访发现,尽管温州土地撞限问题具有特殊性,但由于《物权法》对于“自动续期”是否收费并不明确,仍引发大量业主对于“70年大限”后高额收费续期的担忧。

  各地政府困惑 全国业主担忧

  天津市民崔先生表示,对于房产而言,地面建筑是随着时间贬值的,土地是随着时间升值的,理论上讲一套房产70年后的主要价值就是土地价值。如果70年到期后,再收一次接近于整个房价的“土地出让金”,岂不是相当于自己只是一次性“租”了70年房子?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薛克鹏认为,若土地使用权到期需“高价续期”,随着土地使用期限减少,银行也会降低对房屋抵押价值的评估,对金融系统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陈杰认为,作为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的重要成就,我国居民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有恒产者,免费续期无疑是惠及绝大多数民众的利好政策。可以象征性收费实现续期,将土地使用权续期与房地产税改革相结合,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原使用人可以自动延续,但需要按照年度每年根据所评估住宅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房产税,以此填补地方土地财政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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