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贷风险引监管层关注 多家房地产中介已停止办理(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6-03-1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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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贷的产生是为了满足购房者首付金额不足。按照房贷相关规定,购房者要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支付第一笔预付款。但有不少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存在压力,进而寻求房屋中介、金融机构、民间资金等帮助,提供资金拆借,进而也扩大了购房者杠杆。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目前首付贷需求者都是首付款差额在10万◇20万元之间,宁愿贷款支付利息,也不愿向身边人借钱。但值得注意的是,加上购房按揭贷款的月供,借款人面临双重的还款压力。总而言之,首付贷这类产品更适合半年以内资金短期周转,不适合长期借贷,更不适合当做投资杠杆,如果炒房者操作的话,房价没有涨到预期价格,收益可能还不够支付贷款利息和交易税费的。

购房杠杆能升至10倍

今年2月,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另外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最低首付款比例能降至20%。

国家最新政策下,一般购房者杠杆比例最高能达到5倍。分析称,现在个人支付10%首付款,剩下10%首付款通过首付贷进行支付,则能将购房者杠杆比例升至10倍。首付贷一般期限为三年以内,利率多为7%B9%。

从目前市场上来看,房屋中介提供的首付贷,一种是中介自身拥有小额贷款等金融牌照,直接向购房者提供金融消费服务;另一种是中介作为中间人,帮助购房者寻找合适的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机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贷款。

互联网金融的“首付贷”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机构,通过自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向购房者提供首付贷款服务;第二种是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由前者提供购房首付贷款需求,后者提供资金贷款;第三种是互联网金融机构独立提供贷款服务。(记者 余雪菲 制图 杨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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