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率队来珠海市就《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她表示,珠海宗教工作成绩突出,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市委书记李嘉会见了雷于蓝一行。 据了解,自2010年3月《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实施以来,珠海市宗教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率先在党校主体班开设宗教政策理论课程,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及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切实维护信教群众利益,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珠海经济社会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雷于蓝表示,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结合珠海实际情况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并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规宣传工作,总结出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广。尤其是在规范宗教活动开展、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等方面依法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宗教服务和管理水平。 雷于蓝强调,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加大力度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宗教政策的认识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强宗教队伍建设,提高宗教工作人员队伍及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三要进一步推动宗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提高执法水平。四要进一步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群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强参加活动。 (记者靳碧海 实习生陈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