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衔接顺畅。发展改革、财政、交通、国土等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合政策。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去库存各项工作。 重点九:老旧社区居民置换新房 1.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逐步减少。到2018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即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供应溢出约63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2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各城市负责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其中2016年化解250 万平方米,2017年化解350万平方米,2018年化解400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搭建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平台,在各地政府、金融机构支持下,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成批量中小套型库存商品房,出租给有需求人群,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具体工作方案由省国资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制定。 到 2018年底,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其中,到2016年底,全省国有关停企业全部出清;2017年底,全省国有特困企业基本脱困;2018年底,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生产能力,将钢铁产能控制在 4000万吨以内,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1亿吨以内,平板玻璃产能控制在1亿重量箱以内,造船总能力控制在800万载重吨以内。3年累计推动珠三角地区 1600个项目转移落户粤东西北地区,2018年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工业园完成工业增加值2800亿元。3年累计新增境外投资额达400亿美元,初步形成境内外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 (六)支持老旧社区居民置换新房,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五)加大居民购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广东希望,经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重要进展,“去降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显著改善,生产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回归合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体系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创新能力稳步提高,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广东省人民政府 鼓励开发商自持物业经营,由快速开发销售模式向城市综合运营模式转型。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建设发展总部经济园区、新兴产业基地等合法合规用房,优先适度向自持物业企业商品房倾斜。对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超过3年以上尚未出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商品房,通过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等政策加快转化为开发商自持物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地税局、金融办,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行动计划,到2016年底,为全省企业减负约4000亿元,企业综合成本比2014年下降约5%—8%,到2018年,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九)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合理控制商品房供应规模。 (二)工作目标。 到 2018年底,完成软硬基础设施投资11500多亿元,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与新供给体系相匹配,布局科学、覆盖全面、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全省农村配电网建设改造提前两年达到国家要求,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提高到35%以上,光纤入户率提高到 75%,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约500座,建成约350公里城市综合管廊,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363公里,高快速铁路新增运营里程265公里,珠三角城际铁路新增运营里程350公里,全省万亩以上海堤达标率提高到60%,按期完成广佛跨界河等8条重污染流域综合治理和170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粤东西北地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到95%、85%以上。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提高到 85%以上,年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至630万人次。 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