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府昨天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出台七条具体调控措施,包括限贷、增加土地供应等,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据了解,此次新政包括七条,具体为:合肥增加居住用地和住房供应、调整土地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执行差别化信贷、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加强人才公寓建设、完善商品房备案价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等。其中,差别化限贷政策最为引人瞩目。 按照新政内容,合肥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为60%: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居民家庭有2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定具体利率。 此外,停止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另外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银行已经正式收文,原则上同意合肥差异化信贷调整的方案,同时提出为落实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希望合肥市政府能够积极协调合肥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房查事宜。政策将从7月1日起实施,新房将按照备案时间、二手房将按照缴税时间为准。 来源: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责任编辑:丛芳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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