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本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与住建部联网,但时间已经过去半年,住建部仍迟迟未公开联网情况。有学者点评说:延后的重要原因就是很多人拥有多套住房,但是又不敢公之于众。 按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的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其产权的确立、变更,应以房产部门登记为要件。按此法理,公民的房产情况本应由房地产部门全面 掌握。而且,住房信息系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国家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早在2010年7月,住建部“加快住房信息系 统建设工作会议”上,就已经要求2010年底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希望借此打破房产、调控中的“信息瓶颈”。 但是,房产信息的全国联网为何还是发生了延迟?其中原因恐怕很复杂。首先,自从1990年代全国实现“分税制”之后,土地财政一直是一些地方财政的支 柱;近年来若干次的房产调控,哪怕是2010年所谓“史上最严房产调控”,不少地方政府还是希望敷衍了事。如果一个公民在全国范围内有多少房产能被一手掌 握,势必对房产市场形成影响,这是很多地方政府不愿意积极推进的原因。 其次,是房产登记的历史性原因,各地的信息采集标准不统一,口径不一致。例如有业内人士称,像太原2008年以后的新房才是产权比较明确的,而 2008年之前的很多房子都是无产权、半产权房,实现本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都有难度。所以,这更凸显了房地产登记改革的紧迫性,特别是近年来游离于房产登 记制度之外的“小产权房”的蔓延,对《物权法》明确的“物权登记”制度形成巨大的冲击, 第三,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申报角度来说,尽管2000年开始,中央先后出台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多个文件, 申报范围从“收入”,扩展到动产和不动产、股票等。但按现行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即使在党内,相关申报材料也是由专人“妥善保 管”;只有当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在提拔干部、办案时,才可以通过相应的权限,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查阅这些申报材料。换言之,这 种专案、审批的查阅方式,使得绝大多数领导的申报材料,在提交之后躺进了文件库,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没有形成对申报官员的心理震慑。 今年1月,中央纪委全会上明确提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如果没有全国房产的联网信息,恐怕像最近曝光的龚爱爱这种“房姐”“房妹”事件,组织内部的抽查核实难以展开。 综上所述,可以说从技术上看,房产信息全国联网成为房产调控、领导干部个人信息申报,乃至反腐败等各项措拖的“瓶颈问题”。习总书记提出要把公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房产信息全国联网作为反腐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硬手段,不容再发生滞后,这是改革决心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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