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树欲静而风不止。今年年初以来,既有安徽芜湖“龙年第一枪”仅维持三天就被紧急叫停,也有武汉等30个城市通过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等招数“曲线救市”获默许。5月7日,“扬州新政”一石激起千层浪。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出台政策,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针对90平方米以下的成品商品房,最高奖励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 相比之前的佛山、芜湖政策松绑“一日游”,舆论对此的态度宽容了许多,毕竟,这一次是为了“刚需”。但质疑声依旧在,有媒体认为这是“曲线救市”,但也有媒体担心,这种利于刚需也对投机者有利的政策,有可能让部分投资客通过“伪装成刚需”来获取利益。 由此便引出了三个问题。首先,调控的目的是什么,是打压房地产市场还是让更多的人能买上自住用途的房屋,对能帮助更多“刚需”买上房的所谓“救市”是该支持还是反对?其次,在调控基调不变的情况下,投资客如何能伪装成“刚需”,即便伪装成功,这是政策的问题还是执行监管的问题?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什么是“刚需”,什么样的需求应该受到保护? 对于第一个问题无需解释太多,调控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普通民众能买得起房、住得上房,是为了房地产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是为了使房价与居民收入相适应,因此,有理由摒弃凡是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都是好消息、凡是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都是“逆民意而为之举”的“两个凡是”。 对于第二个问题,不难发现其中存在两个维度:从制度设计层面,制定政策支持“刚需”是毋庸置疑的好事,而若执行和监管不力,让支持“刚需”成了变相支持投资甚至投机,这是实施层面的问题,涉及更深层次的改革,也并非调控楼市便能解决的。因此,不能因噎废食。 第三个问题则是调控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在“深水区”因地制宜、灵活调整。究竟什么是住房市场的“刚需”?在以往理解中,“刚需”似乎与首次购房者画上了等号,然而,这并不能应对复杂的社会现实。比如说两口之家变成了三口之家或者老人前来同住,将小户型换成大户型难道不是为了自住,难道不是“刚需”?比如说在大城市换了工作,不想每天奔波数十公里耗费数小时而换房,难道不是为了自住,不是“刚需”?诸如此类的现实需求如果一直被排斥在“刚需”之外,很难说不会进一步引发更复杂的民生问题。 将“刚需”定义为首次购房者,有着现实的社会背景,其基础在于近年来高涨的房价让大量年轻人望房兴叹,从机会成本角度来同情这批年轻人理所应当,但如果因此限制了其他群体的合理权益,也就从机理上违背了“过程公平”的原则。 如果这些调控的政策能够照顾到真正的“刚需”,即合理的自主需求+合理的改善需求,我想它才真正有可能避免“短命”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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