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对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等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安排。7月28日,山东省住建厅第一会议室召开房地产市场调控媒体通气会,通报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的印发,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房地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对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从媒体通气会上获悉,山东科学调控市场供应,结合实际,落实建房〔2017〕80号文件有关土地供应管理、用地出让方式、住宅供应节奏、加大住房保障等要求,突出五个方面: 建立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 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动态均衡。 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 山东将建设周期、设施配套、先进技术应用、保障房配建等作为住宅用地出让条件,从开发源头上保证建设进度、改善居住环境、提升住宅品质、维护群众权益。 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价方式改变单纯“价高者得”传统模式 山东探索釆取“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面积”等方式,严防高价地拉高周边房价、扰乱市场预期。 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与科学实施住宅用地供应相结合 山东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后、上市前的时间段加强管控,防范供需失衡。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省里不再考核货币化安置比例,促进商品住房供需平衡。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适度扩大保障范围,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和新市民的基本居住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