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便民举措再升级!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今天连续发布3则公告,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减少市民跑腿次数,8月6日起,南京主城六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和雨花台区)将实行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不再标注抵押权登记信息。另外,今后,抵押权注销登记也不用跑腿了,手指点一点网上就能办。 不动产证不再标注抵押权登记信息 有过抵押贷款买房经历的人都知道,以前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只要有抵押贷款,不动产证上都会标注此房产有抵押权登记的信息。贷款还完后,产权人还需要跑腿去办抵押权注销登记,再在不动产权证上盖抵押权已注销的信息。今后这些都靠“数据”跑腿了,实行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不再标注抵押权登记信息。 根据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登记日期为2017年8月6日之后的(以不动产登记登簿日期为准),抵押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不再标注抵押权登记信息。 想了解房产是否有抵押的,相关单位、个人可通过各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档案馆的自助查询终端、查询窗口,依法申请查询抵押权登记信息。 抵押权注销登记不用再跑腿了 8月14日起,主城六区还将实行抵押权注销登记“不见面服务”,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权消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银行版)单方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实行“不见面服务”。 记者了解到,网上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近段时间暂限于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纯土地抵押的除外)和预购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注销。同时抵押权人,要开通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银行版),并已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关于开通抵押权注销登记“不见面服务”的声明》。 收到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批量、需补正材料或有疑难问题的除外。 二手房买卖转移与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 今天,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公布,8月7日起,主城六区也全面实行存量房(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且买方申请住房贷款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时应一并提交相关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再单独受理转移登记或抵押权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扫一扫”关注更多精彩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