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意见》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7-08-30 11:46
深圳地铁7号线线路图 回眸网 惠美桑拿 混乱之子吧 混浴门 混在日本娱乐圈 混沌帝星传 活力影院灰姑娘 火刺虫 惑爱酷船王 姬川rina

  同时,《意见》提出,将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商品房上市进度,通过出台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政策,对目前全市续建和新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力争年底前具备条件的配建商品房投入市场。

  《意见》提出,国土部门要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确保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编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3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防止地价推高房价。

  ——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按照《意见》要求,我市将严惩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等行为,如若发现将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还会依法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洛阳日报记者 李东慧)

  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市房管部门将积极梳理市区存量住房项目,摸清房地产市场底数,掌握可供上市的普通商品住房规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对存在问题停工、停建的在建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部门也会制订针对性解决方案。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区域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严防虚高地价

  租购并举,满足各类群体住房需求

  ——加快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项目周边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确保尽快交付使用,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我市还将继续有效挖掘项目潜力,加大商品住宅供给力度。

  按照《意见》,我市将继续强化科学调控,严格落实房地产价格管控措施。各房地产在售项目都将以2017年5月9日签约均价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价格均不得高于该基准价。对于捂盘惜售、随意涨价的企业,房管部门将予以处理。

  国土部门还将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适当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提高市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准入门槛,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在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前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

  我市将立足长远长效,严格落实房地产价格备案监督制度。

  ——商品房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依据住房部门建立的楼盘表,按照“一房一价”的原则,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我市将建立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实施价格备案、租购并举、有序供地、控制地价等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

  继续推行“一房一价”备案监督制度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房地产价格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住建部相关要求,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

  ——价格备案后原则上不得调高,确需上调的,必须提供充足的调价依据和理由,并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同一项目分批报备的,后一批次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价格。如果该项目前一批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尚未出售或者涉嫌捂盘惜售,后一批次价格备案将不予受理。

  ——同一楼盘、同一类型的房屋在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前一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销售价格;

  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鼓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我市也将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推进租购并举,满足各类群体住房需求。

  ——同地段、同品质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相邻在售楼盘的销售价格;

  严格落实房地产价格管控措施

  ——落实普通商品住宅小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力度。

  ——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并明码标价,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市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7类违反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依照相关法规制度从严查处。

本篇编辑:admi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