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某楼盘霸王条款:买房付万元信息服务费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8-02-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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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市民杜先生打进商报热线投诉称,自己在购房过程中,被开发商要求支付一笔额外的费用,这笔费用叫做信息咨询费(推广费),“他们说如果不付这笔钱,我就不能享受到优惠价格”。开发商的这一做法让杜先生感到极为不满。

杜先生告诉记者,他所要购买的楼盘在高新区,由于目前1万元推广费已经缴纳了,2万元定金也已支付,杜先生表示这房他是打算买了,所以不便透露楼盘的具体信息,以免和开发商搞得太僵,影响自己的购房计划。不过,他说,他还是想通过商报给其他的购房者提个醒,小心所谓的楼盘信息咨询费。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杜先生说,他早在年前就关注这个楼盘,之前售楼人员告诉他,这里的房子每平方米均价在8000元至10000元左右,户型小一点的每平方米价格在8500元左右。“楼盘位置不错,房型也可以,同比来看价格还算在心理承受范围内”,杜先生说,上周末,他来到售楼处,再次看过房型后就敲定了购房的计划。但没想到的是,售楼人员抛出了“信息咨询费”的概念。售楼人员告诉杜先生,这个楼盘的价格之所以这么优惠,主要是有一个第三方机构在推广,如果购房者要享受到这个优惠价格,就必须向第三方机构支付1万元的费用,“这个费用说好听点叫信息咨询费,说难听点就是楼盘推广费”。

“怎么之前都没说过呢?”杜先生当下就有点犹豫,售楼人员又说,“如果你不支付这1万元推广费,那就不能享受到每平方米8500元的促销价格,我们这个楼盘在房管局的登记价格可是每平方米14000元左右的”。在售楼人员的几番游说下,杜先生支付了1万元推广费以及2万元购房定金,并签订了购房协议。

回到家后,杜先生仔细回想了整个过程,觉得实在是有点不合理。“整个咨询过程中,他们并没有向我提及所谓的信息咨询费,直到我要买了才说,这个是不是存在问题?另外,楼盘推广应该是开发商的事情,为什么要把这笔费用强加到消费者的头上,是不是存在强买强卖呢?”杜先生说,当时他并没有拿到支付1万元的发票,仅拿了一张开有信息咨询费的收据,也没有在现场见到过这个第三方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我想咨询下,既然我没有享受到所谓的第三方服务,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这笔费用”。

这笔1万元信息咨询费(楼盘推广费)究竟收得合不合理?杜先生是否能要求退还这笔费用?就此,记者向商报律师团成员、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勇伟进行了咨询。在了解整个事态经过后,蒋勇伟表示,开发商确实存在巧立名目,在合同以外收取不正当费用的嫌疑,开发商的行为有违诚信交易的原则。蒋勇伟说,原则上,消费者在缴纳1万元信息咨询费或推广费时,必须享受到第三方机构的服务,并且缴纳对象必须是第三方机构,而不是由开发商出面开具收据,“很明显,从消费者的陈述来看,实际上是开发商虚构了一个第三方服务机构,以此收取信息咨询费,这是不正当行为”。既然没有第三方服务机构,那么消费者就有权利要求第三方到场后再进行交易,如开发商不能出具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证据,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并进行投诉。蒋勇伟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就此向住房建设部门和物价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开发商退还以不正当手段收取的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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