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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7日上午8:30,开始收取有关费用。交费程序为:先到指定银行缴款,再到学校开具发票,最后领取《录取通知书》。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17日下午3:00(以学校开具发票时间为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报名时间:一年级新生6月16日报名登记。
长兴县实验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信息 3. 新生一经录取,该生的户口簿、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由校方保管至6月17日后归还。 ⑥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或幼儿园学籍证明。 ④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当年8月30日前连续缴纳本县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四、收费标准:学费2490元/生?期。(按长价发〔2011〕6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本校教师子女、本校建校土地征用户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浙政联〔2013〕2号文件、长委办发〔2013〕9号文件、长政发〔2015〕29号文件、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2009〕1号会议纪要所属对象等由县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学校直接录取,不参与抽签。若以上对象参加长兴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报名,则视作自动放弃直接录取资格,学校不予录取,本对象到施教区所在公办小学就读。 二、招生办法:定向招生与面向全县招生相结合。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3.报名时间及录取安排 2018年6月2日—8日:对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公示。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人数,则另行组织现场抽签录取。 5.现役军人子女浙政联〔2013〕2号文件、长委办发〔2013〕9号文件、长政发〔2015〕29号文件、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2009〕1号会议纪要所属对象等由县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学校直接录取,不参与抽签。 6. 本校不招收住校生,新生上放学必须由家长接送,并自行解决交通工具,严禁乘坐“三无”车辆,确有困难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2.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认定依据,房屋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新生)的;《房屋所有权证》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长兴县实验小学创建于1945年,2001年9月迁入新校址,现占地83亩,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3166平方米,总投入5800万元,是一所融校园、花园、乐园为一体的充分体现时代理念的新型学校。学校迁建十余年来,办学成果显著,赢得了社会和学生家长的信赖,已逐步跨入省市名校的行列,正积极争创浙江省一流名校和全国知名小学。为了顺利做好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2018年6月9日(周六)上午9:00,在实验二小报告厅,委托长兴县公证处采取现场抽签、随机录取的办法招录新生,并由长兴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若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人数,则不予组织。 七、收费标准:学费2700元/生?期。(按长价发〔2011〕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③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认定依据,房屋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新生)的;《房屋所有权证》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1.招生对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在长水公路以东、锦绣路以西、合溪新港以南、龙山大道以北区域范围内的具有本县户籍适龄儿童(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以上区域内非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须符合“六证”(见附件)齐全要求,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3.录取办法:凡居住在符合定向招生条件区域内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凭学前教育登记卡、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自愿报名(购房合同、发票及有关证明不能代替房产证,未及时办理的参加面向全县招生报名),非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六证”。如报名总人数未超出49人,则全部直接录取,多余名额纳入面向全县招生部分;如报名总人数超出49人,则委托长兴县公证处采取现场抽签、随机录取的办法招录新生,并由长兴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投诉电话:教育局监察审计室6228110。 二、招生对象:一年级新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县适龄儿童;非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须符合“六证”齐全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 招生投诉电话:教育局监察审计室:6228110 ①家庭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八、其他事项: 3. 本校不招收住校生,新生上放学必须由家长接送,并自行解决交通工具,严禁乘坐“三无”车辆,确有困难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五、其它事项: 1.本校面向全县招生报名及招录工作与长兴县实验小学同步进行,学生及家长只可自愿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不得冒名顶替,一旦发现查实,将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附:外县户籍学生申请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六证) 7.咨询电话:6127180 6127188 2018年6月16日7:30-13:00,到长兴县第二实验小学报名,随到随报,并签订《诚信报名承诺书》。本县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非本县户籍需带齐相关证件)。报名时,父母一方须到场并随带本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也须到场现场数码摄像,存入电脑,以备核查。 三、报名地点:长兴县第二实验小学(龙山新区忻湖路1111号)。 4. 本校建校征用户(新湖、玄坛庙、西峰坝)的适龄儿童及本校教师子女凭学前教育登记卡、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自愿报名,由县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学校直接录取,不参与抽签。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周二)8:00—14:0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若以上对象参加实验小学招生报名,则视作自动放弃直接录取资格,学校不予录取,学生到施教区所在公办小学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