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家住巴南的冉先生特别糟心,他于2018年初购买的新房,原本按照合同约定该于今年5月31日交付,现在因为项目周边配套尚未完善,推迟到8月才能接房。延迟接房已经够郁闷的了,更让他想不通的是,开发商方面称想要领取补偿金,还得在接房的时候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新房延期交付 开发商承诺支付违约金 2018年1月份,冉先生购买了巴南龙洲湾某项目一套95平米的住宅,按照合同规定应该于今年5月31日交房。眼看着约定的交房时间一天天来临,冉先生心中充满了喜悦。 5月27日,冉先生接到了项目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告知他因为项目周边配套尚未完善,得推迟到8月才能交房,根据合同约定,他们会向冉先生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还需签一份补充协议。 (开发商寄出的《关于房屋延后交付的告知函》) 没多久,冉先生收到了开发商方面寄出的《关于房屋延后交付的告知函》。 《告知函》中明确写道:鉴于该项目目前周边配套尚未完善,特别是市政道路,导致人员、车辆进出均有困难。为了给业主创造更好的接房体验,决定将交付时间延后,预计将于2019年8月交付房屋。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若是该公司逾期交房的,业主将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像公司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且逾期交房期间的物业费无需由业主承担。 搜狐焦点重庆站记者注意到,该《告知函》中并未提及项目工作人员所说的补充协议。 “她(工作人员)当时只告诉我6月3号之后就去签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要签这个协议她并没有说。”冉先生告诉搜狐焦点重庆站记者。 补充协议变保密协议 领取违约金有前提 (补充协议正文文本内容) 5月30日,冉先生所在的业主群里有业主发布了补充协议的文本内容。其中第五条显示,乙方对本协议所述交付期限变更事宜以及本协议之条款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业主、媒体、政府部门等)泄露、披露或投诉。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乙方除应退还本协议第三条甲方所给予的补偿外,还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壹万元/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补充协议的第五条内容) (补充协议的第五条内容) 按照项目方面的说法,包括冉先生在内的接房业主必须要先签这份补充协议,才能领取逾期交房违约金。 看到这份补充协议,冉先生十分不理解。“ 明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已经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作了规定,为什么还要签保密协议才能领取?” (小区业主群内的讨论) 该小区另一位业主对这份补充协议也表示质疑,她如此说道:“延期交房本来就该赔偿违约金给我们业主,现在有了这个协议,感觉像是不签就不给钱,签了就必须保密,不保密就要罚款,谁给了他们罚款的权力?” 开发商:让业主签补充协议是为了向财务请款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情,搜狐焦点重庆站记者拨打了冉先生提供的工作人员电话,该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补充协议主要是对赔付金额以及业主的账户信息进行确定,这和购房合同里面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并不冲突。并且只有业主签了这份补充协议,公司才能向财务请款,把违约金发放给业主。至于保密条款,她并不清楚,以补充协议为准。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该项目一毛姓经理的电话,他表示因为接房的具体时间还未确定,业主提前签补充协议,就能先拿到一笔暂定违约金,保密条款生效。当然也可以等接房的时候再签补充协议,将违约金一次性领取,这时保密条款没多大意义了。 巴南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业主可按合同规定 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搜狐焦点重庆站记者将此事向巴南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进行反映,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开发商与业主协商一致的产物,他们无权干涉。若开发商因业主不签补充协议,而拒绝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话,业主们可以按照合同规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律师:开发商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既然《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已经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作了明确规定,那么这份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业主又是否可以拒签这份协议?搜狐焦点重庆站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李维亚律师。 李维亚律师表示,如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且协议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中所列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属于有效协议。如果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因此业主在签补充协议之前一定要慎重。 那业主可以拒签补充协议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吗 ? 对此,李维亚律师认为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则按期交房属于开发商的合同义务,如开发商因自身原因迟延交房,则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应以业主签订补充协议为前提。如果开发商拒绝赔偿,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投诉无果就可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