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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新规,进一步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回款权利,旨在通过司法手段破解长期困扰民营企业的账款拖欠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举措被视为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司法实践。 近年来,部分民营企业在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的经济交往中,时常面临账款被长期拖欠的困境,这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与生存发展,也对市场经济的公平秩序构成挑战。回应这一现实痛点,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介绍,人民法院已将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全面贯穿于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多种司法手段,致力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新规的落实在实践中已有突破性案例支撑。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首次参照并体现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精神与原则,最终判决地方政府向涉案企业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这一判决不仅解决了特定企业的实际困难,更树立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标杆,明确了政府作为市场活动参与方,其履约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 分析人士指出,最高法此次力挺民企回款,其核心意义在于通过强化政府的履约守信意识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政府带头遵守契约精神、及时支付对价时,将极大地增强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与发展预期,从而在全社会层面形成“尊商、重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这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时值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法院重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具有深刻的象征与现实意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机关通过积极履职,畅通民营企业回款的法律渠道,有效维护了其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为民营经济克服当前困难、走向更广阔舞台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市场普遍预期,随着这一系列司法政策的持续发力,长期困扰市场主体、影响经济循环的账款拖欠问题有望得到系统性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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