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于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对2026年的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一项核心目标引发广泛关注: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的分娩医疗费用个人“无自付”。这一旨在切实降低家庭生育成本、积极服务人口发展战略的举措,标志着我国生育保障体系将迈入一个更加普惠、便捷的新阶段。 根据会议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在2026年将深入推进相关改革,核心任务之一便是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大力推动生育保险的发展与完善。实现政策内分娩个人“零自付”,并非简单免除所有费用,而是指参保妇女在住院分娩过程中,符合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和基金支付后,个人无需再承担自付部分。这将直接减轻生育家庭的经济负担,提升生育保障的获得感。 为实现这一目标,医保部门计划从多个层面协同推进。首先,在扩大制度覆盖面上,会议明确要求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努力消除保障盲区,使更多劳动者能够平等享有生育保障权益。其次,在提升保障水平方面,除了分娩环节,还将合理提升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的保障水平,形成孕产期全过程的费用支持。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会议明确提出,将把临床必需、技术成熟、安全有效且费用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体现了对生育妇女人文关怀与医疗服务的双重重视。 此外,会议还强调了支付流程的优化。要求全面实现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简化中间环节,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提升服务的便捷性。 这一系列政策的筹划与推进,是国家医保体系回应社会关切、支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体现。通过经济手段有效降低家庭在生育关键环节的直接支出,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育焦虑”,是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具体行动。国家医保局在会议中也同时部署了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工作,显示出在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上的系统布局。 分析人士指出,从“有保障”到“强保障”,再到力争实现政策内的个人“零自付”,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正朝着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深化改革。下一步,各地医保部门需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加强基金精算与监管,确保这一惠民政策在2026年能够稳妥落地,真正惠及广大参保群众。 |
- 上一篇:中美贸易战突现转机:关税下调与芯片出口新规齐发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