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既然耿作村与我公司联合开发的耿作商住楼项目“选址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附件6),且此工程“已经审核发证,请你们于两日内安排现场放线”(附件8),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划、土地等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目前该项目1-4号楼已初见规模,就应让我们如李万办事处请示报告文中所说的那样,继续施工,完善手续。 原文链接: (3)市中纬公司报批费(修武县高新区第二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补办手续勘测定界图,宗地号xz2b-05)(见附件5) 但是,近一年多来,新区有关部门屡屡以“私搭乱建”的名义让我们停工,不仅给我们造成了重大财物损失。也使得我从精神上受到了摧残。然而,事实是这样的吗? 五、09年由于村委换届,村两委会班子不团结,导致该项目暂时取消停顿,仅此前边已投入达百万余元。后在区、办事处各级领导作了大量工作,公安机关又将主要扰乱者及时带走的情况下,该项目于2010年底才得以重新开始施工,1-4号楼全部开挖,两栋基础钢筋已全部铺设完毕。各项施工材料、设备已全部到位,民工上工了100多名。 八、令我们不解的是,我们前面一直说按规划、土地方面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新区的有关部门却出面阻止施工并声称我公司的施工部合法,并且指挥人员对我公司所建设的工地围墙进行强行推翻,这种行为已经给我们公司带来极大损失。在当下,国家正在进行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和社会和谐的建设,新区的有关部门如此行径已经与当前社会的国家法制建设目标背道而驰。作为政府部门怎能有这样出尔反尔的行径,怎能这样言而无信,怎能如此不诚信? 本网继续关注报道。 三、(1)规划部门于2008年11月办理了焦作市润恒置业有限公司耿作规划预审意见。(见附件6) |